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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 2 1 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中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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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3: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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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问1、通则中四、性状项下“ 2.大小是指药材和饮片的长短、粗细(直径)和厚薄。一般应测量较多的供试品,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这里面说的“可允许有少量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数值”这个“少量”指的是多少呀?
疑问2、通则中六、检查项下“除另有规定外, 药屑及杂质通常不得过3 % ”意思是如果药材和饮片个论项下没有规定“药屑及杂质”就的按此条“ 药屑及杂质通常不得过3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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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4: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疑问2  个论中没特别规定的,其杂质都按3%的限度。特别规定的,比如说小茴香 规定4%,丁香规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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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8-16 14: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屑及杂质通常不得过3 % ,这个应该只是针对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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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6: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hycwq77 发表于 2021-8-16 14:53
药屑及杂质通常不得过3 % ,这个应该只是针对饮片

饮片没有特殊规定的都要检呀?

点评

是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8-2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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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16 16: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lanmengbaiyun 发表于 2021-8-16 14:47
疑问2  个论中没特别规定的,其杂质都按3%的限度。特别规定的,比如说小茴香 规定4%,丁香规定4%

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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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17 13: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疑问1的少量 有人研究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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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7 13: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第593页有要求,“超出或低于规定范围样品的数量占总量的比例不得过20%;超出和低于规定范围样品的数量之和总量的比例不得过30%”,但是2019年版的时候上面有没有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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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8-17 16: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TYL1 发表于 2021-8-17 13:57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2010年版第593页有要求,“超出或低于规定范围样品的数量占总量的比例不得过2 ...

谢谢您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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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21-8-26 11: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候振轩 发表于 2021-8-16 16:22
饮片没有特殊规定的都要检呀?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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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5 08: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0212里面  已经详细说明了 对于杂质 性状 颜色 等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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