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49|回复: 12
收起左侧

生产与质量人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6-11 14: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二类有源设备公司,产量小,人员少。
      小白提问:1、公司质量部和生产部有各自负责人,是否可以设置将两部门由同一位上级领导领导(非总经理,例如副总,管代之类的)。
                      2、原生产部员工经调岗后(非质量部门),在有需要的时候是否可以参与到生产。

      望大咖老师解答,谢谢。


补充内容 (2021-6-15 10:39):
看了老师们的回帖补充下第一个问题:设置的上级并非兼任生产或质量部负责人,是在生产质量部之上的一个职级,类似于分管领导,还会分管采购、人事之类的部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1 14:4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认可管代可以兼质量,但不能同时兼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6-11 14: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old1 于 2021-6-11 14:33 编辑

第一条是不行的,建议不要设置“副总”这个职位兼管生产和质量,设置这个职位只会让审核人员给你们开不符合项,质量和生产单独管理是没有问题的。管代还是应该要有的,他的职责权限法规规定的很清楚,按照法规要求做就行。
第二条可以协助生产,但是不建议体现在记录上,另外应该在协助生产前评估是否需要进行培训。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1-6-11 14: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设置副总/管代;2.可以适当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1 14: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个,最好不要,你可以实际这样操作,不过从组织机构图上不要这样体现;对于体系来说,管代可以监督整个公司的体系运行;第二个,看你的员工花名册,如果这个人员不在生产部,最好不要写的生产记录上,生产部人员的培训和别的部门会有不一样,就是别的部门的人员,从事生产,有没有培训什么的,能否胜任,培训是一个持续过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6-11 16: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必须分开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1 16: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和生产,永远都是2条平行线。别挑战监管机构的底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2 09: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管理和生产管理的平衡的两条线,你这样一整,就产生交集,一个人即负责质量,有兼职生产,出了事儿,谁的责任,归生产还是质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2 12:38:12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命题中已经说明了生产部和质量部各有负责人,不违背生产负责人与质量负责人不允许兼任的要求。
2、可以。具备岗位资格要求或通过上岗培训后可以支持生产,建议搭配熟手,类似老员工带新员工的形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6-12 15: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1.可以的,法规没有说不可以,那就是可以的,不过该副总职责里,要确保质量部具有独立决策权;2.可以的,但是生产岗位需要经过培训,考核胜任,如果是关键生产岗位,最好要专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5 10:35:19 | 显示全部楼层
粉墨东西 发表于 2021-6-11 14:42
我们这边认可管代可以兼质量,但不能同时兼生产。

管代为什么不能是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15 11: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哥兜里有烟 发表于 2021-6-15 10:35
管代为什么不能是生产?

可能我表达的有问题,意思是不能同时兼生产和品质,因为生产和品质不能是同一个人~~~具体我记不太清楚了,感觉是这样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17 21: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9:0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