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510|回复: 8
收起左侧

药物警戒相关问题解答(二)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0-11-4 08: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1.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是指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2.国家为什么要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建立报告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及时发现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评估药品的安全性,以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对有关药品加强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公众健康。

3.我国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1999 年 11 月 26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正式颁布实施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使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随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不断推进,该办法已于2004年、2011年经历两次修订和完善。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于201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更加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

2017年10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明确建立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制度。2018年9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66号),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明确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有关事宜。

2019年8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公布,明确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

4.什么是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5.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职责是什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职责包括:

(1)组织制定修订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3)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

(4)指导地方相关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监测与上市后安全性评价的方法研究、技术咨询和国际(地区)交流合作。

(5)参与拟订、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6)参与拟订、调整非处方药目录。

(7)承办国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4 10: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4 10: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的药物警戒出镜率比较高啊

点评

药品管理法规定  发表于 2020-11-4 13:2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11-4 13:2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呆总辛苦了谢谢分享

点评

药品管理法就给药物警戒整一句话,还被搞PV的吹捧够呛,内牛满面  发表于 2020-11-4 14: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4 14: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吃锦鲤型 发表于 2020-11-4 10:17
最近的药物警戒出镜率比较高啊

就一句话            

点评

字数越短,重要性越大  发表于 2020-11-5 11:5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9-27 15: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版主的分享,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4 13: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