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91|回复: 24
收起左侧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食堂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08: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有没有什么法规标准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内的食堂作出规定的?求各位大神指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08: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的食堂有工业园把关,哈哈。法规标准就我的认知没知道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08: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SukiNN 发表于 2020-6-18 08:20
我们单位的食堂有工业园把关,哈哈。法规标准就我的认知没知道呢。

谢谢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6-18 08: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有就好了,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6-18 08: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zwq8866 发表于 2020-6-18 08:39
要有就好了,哈哈哈!

没有标准规范,就怕来检查了无据可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09: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照餐饮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6-18 09: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有卫生标准的,看归口在哪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09:4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那么多企业都管不过来,还管生产企业的食堂,食堂是卫生局管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10:4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餐饮标准,去市场监管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11: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建议药监局管一下 这样菜里的青虫和苍蝇会少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6-18 14: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不属于生产区域,还有具体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8 15: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margreat2020 发表于 2020-6-18 09:49
药监局那么多企业都管不过来,还管生产企业的食堂,食堂是卫生局管吧。

药监局的上级单位市场监管局管的,其实就是同一个局管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6-18 15: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不管,安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0-6-19 07:54: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这个问题,自己看着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9 08: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餐饮行业的标准,并符合消防、安监等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9 1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找个代理公司给你办一下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19 18: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定饭堂至少不能与生产在同一栋楼,
如果是自己工厂建的饭堂尽量远离生产区单独隔开,因为饭堂的确很招鼠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6-19 19: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能有标准我们公司食堂早被我开几十个CAPA了,连企业标准都没有,更别说国行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6-20 13: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觉得食堂还是远离生产和仓储区域 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11 09: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符合餐饮行业的标准,并符合消防、环保 、安监等要求。也就满足器械的基本要求,防止食堂与生产和仓储区域交叉污染的风险

符合餐饮行业的标准,并符合消防 、安监等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0 18: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