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380|回复: 13
收起左侧

[辅料] 辅料供应商变更问题讨论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0-3-7 16: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问题来自IPPM微信群:

问:请问变更辅料供应商,指导原则要求提供变更前后至少三个月加速/或强制降解条件下的稳定性对比数据。那么使用新供应商辅料时间节点是三批验证合格,还是要等3个月稳定性合格后才能使用?(该辅料为防腐剂)

回答:

a:上市后产品辅料变更,注册申报,要求至少3个月稳定性数据,批准后才能使用。

b:只是变更供应商,不变品种

c:这种变更,有的省局要求备案,有的省局根本不管,那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一般变更供应商不用那么复杂,检验合格就行

d:撇开是否要补充申请不说,有些辅料等变更也最好是有3-6个月的加速对比数据之后,如对崩解时限/溶出度有影响的物料,不同供应商的可能会有差异。

e:我们省局之前要求过企业按补充申请34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申报,后来觉得有问题就不受理啦

f:不太清楚细节,我理解,如果是制剂辅料变更生产商,就是按补充申请34项(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来执行

g:各省要求不一样,我问过广东的朋友,像这种情况也不受理

h:新的变更指南有具体的要求,但也是征求意见稿,目前可以按补34来报

还有什么其他观点,欢迎讨论交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3-7 17: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个典型的行政管理的技术问题,因此,在新的变更技术指导原则靠谱的落地前,取决于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省局沟通的效果。
一般,非直接影响成品关键性能指标的辅料,三批验证即可。
否则,至少三个月加速,显示相关指标预期良好,才可使用

点评

大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13 10: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20-3-7 16: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分享一张图片,辅料变更分类的基本要求

WechatIMG49.png

点评

这个表格做的很好,但是前提条件没有,是个不小的缺陷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7 17: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3-7 16: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的供应商变更需评估:第一,辅料的性质。变更涉及的辅料是否为影响药物溶出行为、释放行为,或影响制剂体内药物吸收速度和程度的“关键性”辅料。辅料有时会影响药物的吸收速度与程度。以口服制剂为例,大剂量使用某些辅料,如聚山梨酯80等表面活性剂和甘露醇、山梨醇等甜味剂可能会引起生物利用度的改变。而对于缓释/控释制剂,缓释材料种类或用量变更对药物释放行为有较显著的影响。对渗透泵等制剂而言,调节药物释放的物质的种类及用量改变对药物释放速度的影响是很大的,多数情况下可能影响其体内生物利用度。对于经皮给药制剂,渗透促进剂种类或用量改变可能对药物皮肤渗透量有较显著的影响,可能影响产品疗效。因此,如果变更涉及上述“关键性”辅料,需考虑进行全面的研究工作,全面考察变更前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方面的一致性。第二,制剂的特性。对于不同特性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变更可能对质量、疗效和安全性造成的影响是不同的。以口服固体制剂为例,缓释/控释等特殊释放制剂药物需要按照临床治疗需要在较长的时间内缓慢释放,生产和质控难度大,这些制剂处方中辅料变更对产品的影响可能较普通制剂大,需考虑进行全面的研究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3-7 17: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 发表于 2020-3-7 16:49
分享一张图片,辅料变更分类的基本要求

这个表格做的很好,但是前提条件没有,是个不小的缺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3-7 17: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图很直观

点评

可以整合成一篇发布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3-7 17: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3-7 17: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整合成一篇发布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3-13 10: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优秀优秀优秀优秀优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3-13 10: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20-3-7 17:30
这是一个典型的行政管理的技术问题,因此,在新的变更技术指导原则靠谱的落地前,取决于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省 ...

大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4 21:59: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供应商 更换的确要慎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4-18 11: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优秀优秀优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4-30 14:2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研究对比完成了,省局不受理的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2-22 11: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问,不知目前楼主该项目进展如何啊,我最近正准备开展辅料供应商变更,也是一头雾水,感觉不清不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30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选A或者C,看剂型了,这张图以前在某个文章中见过,不要问我为什么,我就是个卖小辅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30 13: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