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211|回复: 2
收起左侧

[法律法规]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疑问(3) ——关于购买样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9-2 13:5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疑问(3)
——关于购买样品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第一百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该条款明确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抽取样品时实行抽样购买付费制度。个人认为该制度的施行在监管、法律层面有进步意义,但还存在一些疑问没有明确。例如:购买样品的费用如何确定?监督管理部门是否会要求企业提供相关材料来证明所抽取的样品费用?无论是监督抽检还是评价抽检都执行该规定吗?……
   2019年08月1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印发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药管[2019]34号),该办法是为了规范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而制定,相当于是对药品管理法中相关条款的细化和补充。虽然该办法在第十二条描述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所需费用由组织相应任务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财政列支,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要求”,但是该办法并未详细说明抽检时购买样品的程序,难道刚刚才实施的办法又要重新修订?或者是在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时再详细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9-2 15:57:24 | 显示全部楼层
抽样和食品一样要买样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9-3 08:2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出厂价格,或集采最低中标价,企业开具发票就可以了。
楼主加油,继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0 22: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