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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我叫你不带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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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09: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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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华海被FDA下达了进口禁令,而且是针对川南生产基地的所有产品,很多业内人士也颇感惊讶,所以有人批评FDA此次检查吹毛求疵,明明是华海主动报告,却还被禁止进口,有失公平。那么我们不妨通过EMA不符合报告和FDA 483报告来看看究竟。
先重复一下背景:
今年7月6日,华海药业发布一则消息称:公司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在未知杂质项下,发现并检定其中一未知杂质为N,N-二甲基亚硝胺(NDMA),该杂质具有基因毒性。
同时,华海药业还强调“经调查该杂质系缬沙坦生产工艺产生的固有杂质,含量极微,且就业内采用的相同生产工艺而言,具有共性”。
国家药监局的通告则称“对所有国内在产的7家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含华海药业)进行风险排查,除华海药业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超出限值外,其他国内缬沙坦原料药生产企业NDMA杂质检出值低于限值或者未检出。” 国家局已要求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相关制剂生产企业采取召回措施。

欧美监管机构分别对华海进行了有因检查。
EMA/EDQM针对缬沙坦NDMA/NDEA的联合检查发现了9条主要缺陷和8条其他缺陷,不符合报告列出的缺陷如下:
  • 针对缬沙坦的NDMA/NDEA污染的调查显示了严重缺陷;
  • 公司对优化缬沙坦工艺的开发/实施而执行的风险评估,于2018年7/8月开展,是不充分的;而且,公司没有认识到制定一套控制策略的必要性,以减少优化工艺中引入新风险;
  • 修订于2011/2012年的缬沙坦工艺的开发过程中识别出了若干漏洞。注意:在此次工艺修订中引入的变更导致了NDMA杂质的形成(注:红色内容是EMA报告原话,不是我加的);
  • 与投诉处置有关的观察项,重点在NDMA污染问题上;
  • OOS结果的管理;
  • 召回管理:没有正式发起召回来管理与缬沙坦受污染批次有关的活动;
  • 返工/混合操作,包括返工/混合物料的追溯性;
  • 与GC-FID分析有关的数据完整性问题;
  • 对使用2018年7/8月优化的缬沙坦新工艺生产的批次的GC-MS分析中的未知峰调查不充分。

从欧盟的检查报告来看,华海的主要问题在于:2011/2012年工艺变更导致了NDMA杂质的形成,并且其开发过程存在漏洞;2018年7/8月又开展了缬沙坦工艺变更,而且GC-MS分析中发现了未知杂质,然而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并且发现其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都是不充分的。
显然,既然华海之前的变更操作能引入NDMA这种基因毒性杂质,那么继续这种做法也可能引入别的杂质,而且事实上也已经发现了未知的杂质,调查和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还都不充分。
从欧美一贯的监管思路来看,华海理应被认为没有能力保证将来不发生类似风险,被下达禁令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FDA检查时间是2018-07-23至 2018-07-28,2018-07-30 至2018-08-03,总共11天,2名检查员。FDA的483报告总共列了11个大的观察项,细分下来有35条缺陷。
FDA 483报告中的缺陷也是大多与杂质相关,显然也是冲着NDMA而来的,比较严重的归纳如下:
  • 与外部实验室没有签订质量协议;
  • 对变更的分级不一致;DMF变更类别(轻微变更)和内部变更申请(关键变更)的类别相矛盾(注:此变更应该是缬沙坦的工艺变更);
  • 书面程序变更控制系统SMP-018.05中明确规定了如果行动不能达成既定的预期则应拒绝变更,但关键变更申报PCRC-11025并未包括有预期接受标准;
  • 偏差编号DCB18-17017由于基因毒性杂质OOS结果启动。重复检测结果也有OOS结果。纠正措施是对XX批号进行返工,并未调查生产工艺或生产批记录的纠正措施以改进产品一致性和生产可重复性,降低XX中间体粗品中的XX水平;并未制订预防措施计划来防止未来该中间体粗品和API成品中OOS XX水平。
  • 工艺验证方案缺陷,未包括特定的工艺参数及其可接受标准;未指明要生产的批数;未包括设计用以通过批均匀性数据证明你们生产工艺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的取样计划;
  • 清洁方法未经验证;(注:推测应该是清洁验证CVD-18015(R)的验证批次少于实际连续生产的批次);
  • 放行了使用OOS水平基因毒性杂质的中间体粗品所生产的API成品,而未进行彻底调查;
  • 未在所有偏差关闭之前对其进行彻底调查,纠正措施计划包括:使用LC-MS识别杂质,在识别出杂质之后进行进一步调查,然后没有识别出此单个未知杂质就关闭了此调查;
  • 质量部门未能始终履行其放行或拒收所有API的职责。
  • 清洁程序不够详细,无法让操作工以可重复和有效方式清洁每种设备,并且在检查期间发现有可见残留或明显的异物;
  • 在与外部实验室没有签订质量协议保证仪器、设备、方法是经过验证的情况下,使用了此外部实验室的XX批次XX和XX的结果用以宣布你们客户报告的OOS结果无效,而外部实验室没有按华海客户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测。
  • 没有数据支持降低对基因毒性杂质和其它杂质的检测频次;
  • 并未对强降解样品使用验证过的检测方法执行全部放行检测;
  • 返工批次未加入稳定性研究计划;
  • 未报告和评估所有生产偏差,未对所有关键偏差进行调查并记录结论。

对于警告信看得比较多人而言,这些缺陷看着是不是很眼熟?
9月29日华海在声明中称“缬沙坦杂质是一次独立的、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问题。”然而从检查结果来看,FDA和EMA都有理由认为缬沙坦杂质并不独立,工厂质量体系从工艺验证到变更评估、风险管理、偏差调查、纠正预防措施、杂质检验、清洁验证、生产管理、产品放行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那么再出现另一种基因毒性杂质是极有可能的,所以必须全面整改。

让华海药业以及众多业内人士感到意外的应该是欧美监管机构的处理方式。华海针对本次483报告的缺陷内容向FDA递交了答复报告,对存在的缺陷提供了相应的整改和预防计划,并已开始整改行动。而FDA则通知华海计划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来川南生产基地进行现场GMP重新检查,并要求华海确定检查的时间安排和相应资料的准备。
就在与FDA持续沟通,安排再次检查事宜期间,2018年9月28日FDA来邮件取消了来现场再次检查的决定。美欧官方公布了华海部分产品的进口禁令和“不符合报告”的决定,其中美国FDA更将禁令扩大到公司川南生产基地的所有产品。
截止到9月29日,华海尚未收到美国FDA对公司上述整改答复报告的任何意见。
另外,杂质事件是华海药业主动发起的:NDMA是由华海药业发现与检定,而当前各国的注册法规对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的可接受控制限度都还没有出台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华海药业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他的产品依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相反,提出来之后,华海药业面临的是巨额的召回和赔偿。但华海药业表示“出于对患者健康和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主动向监管机构提出了问题。
华海的声明中称“对于此次美欧官方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公司感到非常意外和遗憾。在当前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对此表示担忧。”显然意指当前的中美“毛衣站”。

还记得今年4月我回学校给学弟学妹们做讲座时就说:“如果中国有药企在美国市场做到中兴这样的规模,毛衣站中我们将会看到这家药企被飞检,然后被警告。”GMP不止是药品法规,它本身也是一种技术壁垒。所有规则,不论是社会规则还是自然规则,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成为武器。看过《三体》的读者都知道,在星际战争中,神级文明使用的终极武器是宇宙规则。
FDA之前那么多年对华海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此问题,而且多次零缺陷通过。由此也可以看出GMP检查的一大特点,即检查通过不等于没有问题。药厂是否符合GMP可以看成一道证明题——即证明药厂有缺陷或无缺陷。从逻辑学上讲,证明有就可以排除所有无,是可以得出绝对值的。而若要证明无,则必须穷举所有可能,所有可能的条件如果是在一个未知集合,那么理论上是不能够穷举证明的。而证明有的方式,则不受集合属性的限制。
这就是发现即存在的意思,有可证其有,无不可证其无。
同理,GMP检查是一场攻防战,攻的一方(检查员)只需要发现问题,找出漏洞即可,证明“有”,只需要投入少量资源;而防的一方(药企)则要处处设防,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只有检查员找不到漏洞才能反证其“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无法证明一个人有罪,就只能推定其无罪,从而判定药厂符合GMP。可见,证明“无”和证明“有”的难度不在一个等级,这注定就是一场不平等的攻防战。

我又想起了小白兔的故事。
小白兔一大早就高高兴兴的出门了,走着走着遇到了大灰狼,大灰狼一把抓住小白兔,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然后说:"我叫你不带帽子!"
第二天,小白兔戴上帽子又出门了,走着走着又遇见了大灰狼,大灰狼又一把抓过小白兔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我让你带帽子!"
小白兔非常郁闷,就跑到老虎那里去投诉大灰狼,老虎听了小白兔的投诉说,你放心好了,我会帮助你的。
老虎找来了大灰狼对他说:"老狼,咱俩是多年的好朋友了,今天上午小白兔来投诉你,说你没事找事老是欺负它,你看你能不能换个理由揍它,比如你可以说'兔子,你去给我找块肉来!'要是它找来肥的你就说你要瘦的,要是它找来瘦的你就说你要肥的,这样你不就又可以揍它了吗?要不你就让它帮你找母兔子,它要找了丰满的你就说你喜欢苗条的,它要找了苗条的你就说你喜欢丰满的!"老狼听了以后十分高兴,连夸老虎聪明。可是他们的对话却被在房子外面锄草的小白兔听见了,小白兔十分生气!
第三天,小白兔又出门了,又在半路上遇见大灰狼,大灰狼说:"兔子,你去给我找块肉来!"
小白兔说:"你要肥的还是瘦的。"
大灰狼皱了皱眉头,笑了笑心想,还好还有第二招:"算了算了,不要肉了,你去给我找个母兔子来。"
小白兔说:"你喜欢丰满的,还是喜欢苗条的?"
大灰狼愣了一下,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我叫你不带帽子!"

小白兔实属无辜尚且如此,更何况你还主动送别人一“人头”呢?
俗话说得真好:“落后就要挨打!”惟愿知耻而后勇,这一巴掌不白挨。
挨打.jpg
EMA不符合报告原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9_7r0IKtK1hDEVf9xpTcg 提取码:23ro
FDA 483报告原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znU4FHiyhfP3Wg8PnjZOQ 提取码:5q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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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9 09: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叫你不带帽子

本帖最后由 bluesorrow 于 2018-10-9 09:47 编辑

应版主的提议,修改一下重发一次。

今年7月6日,华海药业发布消息称:公司在对缬沙坦原料药生产工艺进行优化评估的过程中,在未知杂质项下,发现并检定其中一未知杂质为N,N-二甲基亚硝胺(NDMA),该杂质具有基因毒性。
9月28日,华海被FDA下达了进口禁令,而且是针对川南生产基地的所有产品,很多业内人士也颇感惊讶,所以有人批评FDA此次检查吹毛求疵,明明是华海主动报告,却还被禁止进口,有失公平。那我们不妨通过EMA和FDA的检查报告来看看究竟。

EMA/EDQM针对缬沙坦NDMA/NDEA的联合检查发现了9条主要缺陷,如下:
    1.针对缬沙坦的NDMA/NDEA污染的调查显示了严重缺陷;
    2.公司对优化缬沙坦工艺的开发/实施而执行的风险评估,于2018年7/8月开展,是不充分的;而且,公司没有认识到制定一套控制策略的必要性,以减少优化工艺中引入新风险;
    3.修订于2011/2012年的缬沙坦工艺的开发过程中识别出了若干漏洞。注意:在此次工艺修订中引入的变更导致了NDMA杂质的形成(注:红色内容是EMA报告原话,不是我加的);
    4.与投诉处置有关的观察项,重点在NDMA污染问题上;
    5.OOS结果的管理;
    6.召回管理:没有正式发起召回来管理与缬沙坦受污染批次有关的活动;
    7.返工/混合操作,包括返工/混合物料的追溯性;
    8.与GC-FID分析有关的数据完整性问题;
    9.对使用2018年7/8月优化的缬沙坦新工艺生产的批次的GC-MS分析中的未知峰调查不充分。
从欧盟的检查报告来看,华海的主要问题在于,2011/2012年工艺变更导致了NDMA杂质的形成,并且其开发过程存在漏洞;2018年7/8月又开展了缬沙坦工艺变更,而且GC-MS分析中发现了未知杂质,然而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并且风险评估和控制策略都是不充分的。
既然华海之前的变更操作能引入NDMA这种基因毒性杂质,那么继续这种做法也可能引入别的杂质,而且事实上也再次出现了未知的杂质,调查还不充分。
从欧美一贯的监管思路来看,华海理应被认为没有能力保证将来不发生类似风险,被下达禁令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FDA派出2名检查员总共检查了11天,483报告列出了11个大的观察项,大多与杂质相关,比较严重的归纳如下:
    1.对变更的分级不一致;DMF变更类别(轻微变更)和内部变更申请(关键变更)的类别相矛盾(注:此变更应该是缬沙坦的工艺变更);
    2.书面程序变更控制系统SMP-018.05中明确规定了如果行动不能达成既定的预期则应拒绝变更,但关键变更申报PCRC-11025并未包括有预期接受标准;
    3.偏差编号DCB18-17017由于基因毒性杂质OOS结果启动,并未调查生产工艺或生产批记录的纠正措施以改进产品一致性和生产可重复性,降低XX中间体粗品中的XX水平;并未制订预防措施计划来防止未来该中间体粗品和API成品中OOS XX水平。
    4.工艺验证方案缺陷,未包括特定的工艺参数及其可接受标准;未指明要生产的批数;未包括设计用以通过批均匀性数据证明生产工艺的一致性和可重复性的取样计划;
    5.清洁方法未经验证;
    6.放行了使用OOS水平基因毒性杂质的中间体粗品所生产的API成品,而未进行彻底调查;
    7.纠正措施计划包括:使用LC-MS识别杂质,在识别出杂质之后进行进一步调查。但实际上没有识别出此单个未知杂质就关闭了此调查;
    8.清洁程序不够详细,无法让操作工以可重复和有效方式清洁每种设备,并且在检查期间发现有可见残留或明显的异物;
    9.在与外部实验室没有签订质量协议保证仪器、设备、方法是经过验证的情况下,使用了此外部实验室的XX批次XX和XX的结果用以宣布客户报告的OOS结果无效,而外部实验室没有按华海客户提供的方法进行检测。
    10.没有数据支持降低对基因毒性杂质和其它杂质的检测频次;
    11.并未对强降解样品使用验证过的检测方法执行全部放行检测;
    12.返工批次未加入稳定性研究计划;
    13.未报告和评估所有生产偏差,未对所有关键偏差进行调查并记录结论。
9月29日华海在声明中称“缬沙坦杂质是一次独立的、因技术进步而产生的新问题。”然而从检查结果来看,FDA和EMA都有理由认为缬沙坦杂质并不独立,工厂质量体系从工艺验证到变更评估、风险管理、偏差调查、纠正预防措施、杂质检验、清洁验证、生产管理、产品放行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问题,那么再出现另一种基因毒性杂质是极有可能的,所以必须全面整改。

让华海药业以及众多业内人士感到意外的应该是欧美监管机构的处理方式。华海针对本次483报告的缺陷内容向FDA递交了答复报告,对存在的缺陷提供了相应的整改和预防计划,并已开始整改行动。而FDA则通知华海计划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来川南生产基地进行现场GMP重新检查,并要求华海确定检查的时间安排和相应资料的准备。
就在与FDA持续沟通,安排再次检查事宜期间,2018年9月28日FDA来邮件取消了来现场再次检查的决定。美欧官方公布了华海部分产品的进口禁令和“不符合报告”的决定,其中美国FDA更将禁令扩大到公司川南生产基地的所有产品。
截止到9月29日,华海尚未收到美国FDA对公司上述整改答复报告的任何意见。
另外,杂质事件是华海药业主动发起的:NDMA是由华海药业发现与检定,而当前各国的注册法规对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的可接受控制限度都还没有出台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华海药业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他的产品依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相反,提出来之后,华海药业面临的是巨额的召回和赔偿。但华海药业表示“出于对患者健康和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主动向监管机构提出了问题。
华海的声明中称“对于此次美欧官方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结果,公司感到非常意外和遗憾。在当前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对此表示担忧。”显然意指当前的中美“毛衣站”。

还记得今年4月我回学校给学弟学妹们做讲座时就说过:“如果中国有药企在美国市场做到中兴这样的规模,毛衣站中我们将会看到这家药企被飞检,然后被警告。”GMP不止是药品法规,它本身也是一种技术壁垒。所有规则,不论是社会规则还是自然规则,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成为武器。看过《三体》的读者都知道,在星际战争中,神级文明使用的终极武器是宇宙规律。
FDA之前那么多年对华海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此问题,而且多次零缺陷通过。由此也可以看出GMP检查的一大特点,即检查通过不等于没有问题。药厂是否符合GMP也可以看成一道证明题——即证明药厂有缺陷或无缺陷。从逻辑学上讲,证明有就可以排除所有无,是可以得出绝对值的。而若要证明无,则必须穷举所有可能,所有可能的条件如果是在一个未知集合,那么理论上是不能够穷举证明的。而证明有的方式,则不受集合属性的限制。
这就是发现即存在的意思,有可证其有,无不可证其无。
GMP检查就是这样一场攻防战,攻的一方(检查员)只需要发现问题,找出漏洞即可,证明“有”,只需要投入少量资源;而防的一方(药企)则要处处设防,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只有检查员找不到漏洞才能反证其“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无法证明一个人有罪,就只能推定其无罪,从而判定药厂符合GMP。可见,证明“无”和证明“有”的难度不在一个等级,这注定就是一场不平等的攻防战。

我又想起了小白兔的故事。
小白兔一大早就高高兴兴的出门了,走着走着遇到了大灰狼,大灰狼一把抓住小白兔,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然后说:"我叫你不带帽子!"
第二天,小白兔戴上帽子又出门了,走着走着又遇见了大灰狼,大灰狼又一把抓过小白兔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我让你带帽子!"
小白兔非常郁闷,就跑到老虎那里去投诉大灰狼,老虎听了小白兔的投诉说,你放心好了,我会帮助你的。
老虎找来了大灰狼对他说:"老狼,咱俩是多年的好朋友了,今天上午小白兔来投诉你,说你没事找事老是欺负它,你看你能不能换个理由揍它,比如你可以说'兔子,你去给我找块肉来!'要是它找来肥的你就说你要瘦的,要是它找来瘦的你就说你要肥的,这样你不就又可以揍它了吗?要不你就让它帮你找母兔子,它要找了丰满的你就说你喜欢苗条的,它要找了苗条的你就说你喜欢丰满的!"老狼听了以后十分高兴,连夸老虎聪明。可是他们的对话却被在房子外面锄草的小白兔听见了,小白兔十分生气!
第三天,小白兔又出门了,又在半路上遇见大灰狼,大灰狼说:"兔子,你去给我找块肉来!"
小白兔说:"你要肥的还是瘦的。"
大灰狼皱了皱眉头,笑了笑心想,还好还有第二招:"算了算了,不要肉了,你去给我找个母兔子来。"
小白兔说:"你喜欢丰满的,还是喜欢苗条的?"
大灰狼愣了一下,啪啪抽了它两个大嘴巴:"我叫你不带帽子!"
小白兔实属无辜尚且如此,更何况你还主动送别人一“人头”呢?
俗话说得真好:“落后就要挨打!”惟愿知耻而后勇,这一巴掌不白挨。

EMA不符合报告原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9_7r0IKtK1hDEVf9xpTcg提取码:23ro
FDA 483报告原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znU4FHiyhfP3Wg8PnjZOQ提取码:5q7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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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推荐,待定!  发表于 2018-10-9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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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0:4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er 发表于 2018-10-8 10:08
GMP查药厂,就像反腐查官员一样

哈哈,说得太对了。
华海这事可以打个比方:一个平日里兢兢业业的公务员,业务优秀,为人清廉,常年获得上级嘉奖,突然有一天自己向社会报告昨天收了别人的红包,并且已经准备好了整改方案,然后上级派人来检查,发现他的思想作风有问题,已经有苗头走向贪污腐败,于是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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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有苗头走向贪污腐败,于是对他进行了严厉的处罚;说的太好了。  发表于 2018-10-10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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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4: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cgycxd 发表于 2018-10-8 14:20
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从中的领悟是:说真话未必有好结果。马后炮的观念:重要的信息披露时机应该是在天 ...

有道理,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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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10: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记得今年4月我回学校给学弟学妹们做讲座时就说:“如果中国有药企在美国市场做到中兴这样的规模,毛衣站中我们将会看到这家药企被飞检,然后被警告。”GMP不止是药品法规,它本身也是一种技术壁垒。所有规则,不论是社会规则还是自然规则,在必要的时候都可以成为武器。看过《三体》的读者都知道,在星际战争中,神级文明使用的终极武器是宇宙规则。
FDA之前那么多年对华海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此问题,而且多次零缺陷通过。由此也可以看出GMP检查的一大特点,即检查通过不等于没有问题。药厂是否符合GMP可以看成一道证明题——即证明药厂有缺陷或无缺陷。从逻辑学上讲,证明有就可以排除所有无,是可以得出绝对值的。而若要证明无,则必须穷举所有可能,所有可能的条件如果是在一个未知集合,那么理论上是不能够穷举证明的。而证明有的方式,则不受集合属性的限制。
这就是发现即存在的意思,有可证其有,无不可证其无。
同理,GMP检查是一场攻防战,攻的一方(检查员)只需要发现问题,找出漏洞即可,证明“有”,只需要投入少量资源;而防的一方(药企)则要处处设防,需要投入大量的资源,只有检查员找不到漏洞才能反证其“无”,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如果无法证明一个人有罪,就只能推定其无罪,从而判定药厂符合GMP。可见,证明“无”和证明“有”的难度不在一个等级,这注定就是一场不平等的攻防战。


分析的真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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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0: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查药厂,就像反腐查官员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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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0: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不是郭奶奶的相声么,原来原型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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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8 10: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落后就要挨打,知耻而后勇。
老师分析的很透彻,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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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1: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家强权面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点评

我支持这句话  发表于 2018-10-8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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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18-10-8 11: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读过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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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1:2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巫师 发表于 2018-10-8 11:12
在国家强权面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华海这事属于自己坑自己,天知地知他自己知,主动曝出来等着人来打。应该是没有意识到当前中美形势的严重性,吃一坠长一智。
可是华海这问题放在中美关系还不算差的几年前,得警告信的可能性也非常高。华海对自己的质量体系过度自信了。

补充内容 (2018-10-9 13:03):
“主动曝出来等着人来打”这是事后的看法,如果华海药业知道这件事的结果是现在这个样子,相信它也不会提这事了。既然主动提了,肯定是事态的发展持乐观态度,只是事与愿违罢了。这还是自己坑自己,无意的坑也是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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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1: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bluesorrow 发表于 2018-10-8 11:26
华海这事属于自己坑自己,天知地知他自己知,主动曝出来等着人来打。应该是没有意识到当前中美形势的严重 ...

做个实诚人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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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1:32:11 | 显示全部楼层
Oo凬月oO 发表于 2018-10-8 10:44
那不是郭奶奶的相声么,原来原型是兔子

就是小白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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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1:32: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村姑到江南 发表于 2018-10-8 10:53
落后就要挨打,知耻而后勇。
老师分析的很透彻,学习学习。

相互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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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1: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寂寞雨中行 发表于 2018-10-8 11:23
我读过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

总的来讲,华海有点托大了,FDA则明显想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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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1: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巫师 发表于 2018-10-8 11:28
做个实诚人不容易

别把华海想太单纯,政治本质上就是经济。
有声音认为,这次的杂质事件,其实是华海药业一次提前谋划好的产品策略。这从华海药业的公告,以及华海药业回答投资者的问题中可见端倪:
首先,杂质事件是华海药业主动发起的:NDMA是由华海药业发现与检定,而当前各国的注册法规对缬沙坦原料药NDMA杂质的可接受控制限度都还没有出台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华海药业不把这个问题提出来,他的产品依然可以在市场上销售;相反,提出来之后,华海药业面临的是巨额的召回和赔偿。但华海药业表示“出于对患者健康和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主动向监管机构提出了问题。
其次,华海药业认为NDMA是相同生产工艺的“共性问题”:华海药业的公告称NDMA 是“固有杂质,含量极微,而且就业内采用的相同生产工艺而言,具有共性”。NDMA问题曝光后,欧洲药品质量管理局(EDQM)有要求其他生产厂家进行检测,限度暂定0.3ppm。目前网络上可以看到国内两个缬沙坦API的主要生产厂家的检验报告结果,NDMA含量一家是未超过此标准,另一家是未检出。
第三,华海药业已经准备好新工艺去除NDMA杂质:在公告中,华海药业就提到“公司正在对现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新工艺能够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杂质NDMA”。工艺的变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华海药业就敢说“短时间内采用新工艺恢复生产以保障市场的正常供应”。这话看着显然是已有准备的。而查询专利情况,可以看到其在国内早于2016年就申请了两条缬沙坦的精制方法(目前正在公开审中)。
第四,华海药业准备推进NDMA杂质的行业标准:公告中表示,“公司正积极地与包括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在内的各国监管机构进行主动沟通,希望尽快能够制定出原料药中关于NDMA杂质可接受控制限度的行业标准”。据专家称,监管机构对NDMA的限度设定对各厂家的竞争格局的影响很是重要。
这次NDMA杂质是否华海药业准备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倒逼监管部门设立行业限量标准,最终为自身建立竞争壁垒的产品策略呢?

估计只是没想到FDA会这么搞他吧。

点评

博弈失败  发表于 2018-10-9 10:02
gui
赞成分析的。“但华海药业表示“出于对患者健康和客户负责任的态度”,主动向监管机构提出了问题。” 这句话我看着就想笑,中国企业说出这句话来得昧着多大的良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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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1: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bluesorrow 发表于 2018-10-8 11:39
别把华海想太单纯,政治本质上就是经济。
有声音认为,这次的杂质事件,其实是华海药业一次提前谋划好的 ...

分析的精彩,如果真是这样,确实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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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2:2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著名的砸脚论现实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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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10-8 12: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道 发表于 2018-10-8 12:26
呵呵,著名的砸脚论现实版

不论是否砸脚,但华海确实托大了,过度自信。

点评

FDA也不蠢,砍死华海竞争对手,华海一家独大就相当于垄断了;不如果断砍死华海,扶植其他几家更有价值,果断背刺了华海这个老朋友一刀  发表于 2018-10-9 08:56
他确实有自信,他16年就申请新的精制工艺,在如今毛衣战中确实有优势,自曝NDMA问题,给FDA借口提高NDMA检测力度,相当于借刀杀人,借FDA这把刀,砍死竞争对手;万万没想到,FDA拿这把刀砍死了华海自己  发表于 2018-10-9 08:45
希望华海能挺过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0-8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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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4: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bluesorrow 发表于 2018-10-8 12:55
不论是否砸脚,但华海确实托大了,过度自信。

希望华海能挺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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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10-8 14: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话不全说,假话全不说。从中的领悟是:说真话未必有好结果。马后炮的观念:重要的信息披露时机应该是在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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