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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清官---伍晏 从政为“官”者,用古人的话来讲,就是民之“父母”;用今天的政治术语就是人民“公仆”,是人民“仆人”。但是,多少年来,历朝历代,仆人欺骗“主人”,贪赃枉法者也为数不少。当然“清官”也从来没有缺过。 伍晏(1459-1538年),明代福建清流人,生于明天顺三年(1459年),弘治二年(1489年)中举人。弘治年间(1488-1505年),伍晏曾任职于平州,因刚正不阿,不满于官场的污秽,遭执政者嫉恨,愤而辞职告归。 正德元年(1506年),朝廷命太常少卿兼侍讲费宏、左中允傅珪等预修《孝宗实录》。伍晏以出众的才华受聘参加《孝宗实录》的编修工作。嘉靖元年(1522年),华盖殿大学士杨廷和为《武宗实录》总裁,着手编修《武宗实录》。伍晏又受聘参加《武宗实录》的编修工作。伍晏参加过孝、武二帝的实录编修,名声远播,地方郡守慕名礼聘他修志。伍晏为人清高廉正,淡泊名利。嘉靖十七年,伍晏去世时,家里一贫如洗,连入殓安葬的费用都没有。县令詹公十分敬重伍晏的为人,出钱为伍晏办理后事。伍晏精通经史,尤其善于填词,著有《一龙文集》、《唐文精粹》、《中兴词选》、《名公杂录》、《中原一览》等书。 明清时期,清流县文艺创作非常活跃,大批诗文、政论著作问世。民国初,县知事宋城倡导成立龙津“观澜诗社”,吸收秀才、贡生和新制学堂毕业青年参加,定期集会赋诗。 由于“五四”新文化浪潮的影响,清流县的文艺创作逐渐转向文明戏、小型山歌剧,漫画也渐次入县。作品多系抨击当时的现实,争取民主独立、自由权利。抗日战争胜利后,由于政府的高压政策,清流文学逐渐消沉,陷入被禁锢和窒息地步。
解放后,清流县人民政府认真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使文学创作恢复生机。50年代的创作,多以配合政治中心工作为内容,以反映农民翻身生活为主题。60~70年代,卢希德、张如腾、黄兆森、李万成等人的散文,小说进入文坛。80年代清流文学创作繁荣、兴旺。一批独具本地特色风格的散文、小说、诗歌作品渐次在全国报刊杂志发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工厂、农村,写出一批很有分量的作品,在全国获奖。裴慎勤创作的儿童文学《国王和狼》获1985年度《儿童文学》优秀作品奖。李升宝的微型小说《中了头奖以后》获1989年中国首届微型文学作品佳作奖。同年9月19日《人民日报》发表的《洞口村狐狸洞》获旅游文学征文三等奖。裴耀松的作品《小树苗》获福建省征文三等奖,《山村叶笛》1990年入选《福建文学40年》,儿歌《两只鸡》分别获福建省1985年征文三等奖和群众文艺创作奖。黄秀红等在省级以上刊物均发表了一批作品。王海演发表一些格律诗词,1990年春获广西桂林市老年协会全国诗钟征稿一等奖。至1990年,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小说、散文、诗歌等达300余篇。并由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龙津明珠》一书,汇集县内作者60余篇散文。 由此看来,封建官僚体制的建立以皇权展开并逐级纵向扩展,封建士大夫如同皇帝的手伸向民间牢牢对大众进行着控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清官只是以一种更为高明的手段用软性的方法实现了这种控制,当然,这种控制很大程度上是不自觉的,好的清官为政清廉、爱民如子,为实现自身抱负,也为造福一方百姓,却在不自觉中缓和了官民之间的阶级矛盾,变向维护了封建统治者的统治。 历史上清官思想的存在是人民一种感性的乌托邦式的向往,渴望天下所有官皆是好官,从虚化的不可控的人性的角度而不是从实体可控的体制的角度来期待转变,是一种麻木的表现,期望人性更是百姓无权的一种无奈的表现。无论再怎么期盼清官,不从体制上进行转变,清官永远都是有限的,好官也是有限的,人民的幸福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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