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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的公告2017-08-04 字号: 大 中 小
2017年5月9日至11日,我局组织对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SP跟踪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注册的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经营地址搬迁到未经核准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5#、5a#楼5层16-20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2017年7月4日至6日,我局组织对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药品存在虚假、不诚实和销售药品票、帐、货、款不一致等违法行为。上述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等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证书编号: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FJ01-Aa-20150228;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FJ08-Aa-20150175,撤销日期2017年7月21日),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4日
http://www.fjfda.gov.cn/zwgk/gstg/jdjc/201708/t20170804_8010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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