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905|回复: 13
收起左侧

[药典讨论] 生物制品无菌取样量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0-30 16:3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15版药典四部把以前2010版药典的二部和三部合并了,以前的2010版药典三部中无菌检查样品量的规定中没有“每种培养基接种最少量”的字眼,要求检定量是至少20个,现在合并以后放在一起了,该如何理解,我们的样品量要翻2倍吗?按照每种培养基接种至少20个,那么我们至少要取60个(生物制品要求应当接种3个集菌杯)?如果同步做阳性对照的话,是不是就要取80个样品?求高人解答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31 00: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0-31 00: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1: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神能够帮忙回答下啊!要开始做无菌检查验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1-2 12: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20支混在一起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zane2012 发表于 2015-11-2 12:00
就是20支混在一起啊

生物制品也放在每种培养基至少接种量里面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 13: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08: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顶顶,别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0: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
检验数量:就是一次无菌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支数
检验量:可以理解为每个集菌杯的接种量
你的供试品最小包装的装量应该是大于100ml的吧?
取检验数量取20瓶,混合共2000ml,然后过滤每个集菌杯过滤不少于400ml,再加上阳性对照400ml,共用掉1600ml。
所以只取20瓶应该就符合药典要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0:39:07 | 显示全部楼层
kitterdge 发表于 2015-11-3 10:25
个人理解:
检验数量:就是一次无菌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支数
检验量:可以理解为每个集菌杯的接种量

标记错误,我们的最小包装装量只有0.5ml,我觉得是不是按照你的理解,20个就不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1: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kitterdge 于 2015-11-3 11:07 编辑
wenrenzhe 发表于 2015-11-3 10:39
标记错误,我们的最小包装装量只有0.5ml,我觉得是不是按照你的理解,20个就不够了?


个人理解,如果要表1和表3都符合恐怕要取至少80只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1-3 11: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kitterdge 发表于 2015-11-3 10:25
个人理解:
检验数量:就是一次无菌试验所用的供试品支数
检验量:可以理解为每个集菌杯的接种量

呵呵,上面的表述有问题,阳性对照不能算在20瓶内,应该另外抽取至少7瓶做阳性对照!所以要取27瓶做无菌检查。
个人理解,请各位蒲友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1: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kitterdge 发表于 2015-11-3 11:04
个人理解,如果要表1和表3都符合恐怕要取至少80只吧!

这样检定量会增大很多啊,以前就是20只就够了,算上阳性对照也不过27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5-11-3 16:4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理我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5 13:4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