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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反思] 【原创】毒胶囊死灰复燃 药监为何总是被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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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7 18: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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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2日从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获悉,因非法生产“毒胶囊”,潘某等11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批准逮捕。除了被现场查获的“毒胶囊”外,不法分子非法生产的有毒空心胶囊达9000万粒左右,而且都已经全部进入了流通市场。(新华网9月2日)
2012年皮鞋酸奶,毒胶囊又死灰复燃!9000万粒已全部流入市场,去向不明,没想到已销声匿迹两年的毒胶囊,再次“重出江湖”,而且数量之多,犯罪分子之众,令人惊骇。
此次被查获的毒胶囊,重金属铬的含量均超标,最高的超过正常标准65倍。铬是一种毒性极大的重金属,也就是说9千万粒用来治病的药物,却成了致命的“隐患”,我们在谴责咒骂这些制假掺毒、丧尽天良的不法分子的同时,自然也不免追问:为何时隔两年后,浙江的毒胶囊又死而复活?此事有蹊跷。
新闻报道中称潘某等人在今年2月在宁海县深甽镇租了4间厂房,并从老家雇用了10名老乡,开始生产胶囊。7月22日,被群众举报,宁海县公安局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执法,才查扣毒胶囊和抓获了潘某等人。又是被动执法,又是群众举报!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当地监管部门为何集体失守?是装睡还是酣睡?被动执法何时休!难道非要举报才能有结果?
毒胶囊从生产到流入市场,环节众多,每个环节都有诸多的监管部门,都该有严格的把关,但我们看到毒胶囊却没受到任何障碍一路通行。面对巨额利益,不法商人之所以敢冒杀头的风险,就是因为我们的监管不到位,抱着侥幸的心理。而上次毒胶囊事件显然并没有给当地监管部门留下耻辱记忆,监管马后炮,举报就查,不举报就不查!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等举报电话,成为“监管习惯”。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不是执法为民而是执法为利。甚至有的不法企业交了罚款就万事大吉,监管人员睁只眼闭只眼。
毒胶囊事件接连发生,9000万粒毒胶囊仍在市场横行,监管部门难辞其咎。面对不法商人,我们无可奈何,面对每次都被动执法的监管者,我们除了网上声讨,媒体轰炸外,难道没有一点约束惩罚措施。事件重复上演,公众的安全到底该依托何处,谁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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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7 18: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大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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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1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人犯罪成本低;官员渎职追责仅仅是走过场,所以屡禁不止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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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7 19: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毒胶囊“重出江湖”谁还敢吃,希望监管部门加大力度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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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7 19: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者同样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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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4-9-7 1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召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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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7 20: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无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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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7 20:2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人没有好好学习人民战争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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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7 20: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买的更要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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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9-7 21: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照章办事 走过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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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7 22: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成本低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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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0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说国内的监管制度是有缺陷的!这是其一;还有就是处罚力度不够,这是其二;就这两点就说明了国内很多部门设置了就是浪费纳税人的钱而已;想想如果像这种关乎民生的事如果能从下到上一并都查处到位宁可错杀不可放过那别人还敢犯事?还敢消极怠工?如果这种事犯了之事能够全国公审从重处罚,刑法上取消无期,把数罪并罚可以判到200-300年的刑,规定可以上缴1000万可以少判一年,那只要把那些贪官抓起就不怕他们不把钱吐出来 ,然后又用来发展民生这样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吗?中国是不是就会不断向福利型社会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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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06:57: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监管部门有责任,再从另一个角度讲,使用明胶胶囊的生产企业没有按要求检测铬,或者是图价格便宜,这是最大隐患,监管部门按属地管理,一般情况下,根据当地的日常监督管理办法,一年也就是到生产厂家检查2次,有的去企业检查还要在当地优化环境办办理凭证才能去,否则可以投诉药监部门,就是药品抽验,生产企业一年也就抽验一次,很多是在流通环节抽到的多,很多地方还是举报的线索多些,理解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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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08:05:06 | 显示全部楼层
XQW 发表于 2014-9-7 19:05
买者同样可恶。

买的不一定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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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8 09: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犯罪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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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09: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严查制剂企业的物料来源,要税务部门配合严查购买票据;同时要加大税票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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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09:3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买的制剂企业绝对知情,总会做过供应商审计的吧!明知胶囊不合格还买,也得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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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9-8 10: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再不吃胶囊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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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9-8 14: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9-7 20:32
我觉得买的更要重罚

不光是买,看一眼的也要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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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9-8 15: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靠不正当竞争,政府靠企业生存,所谓狼狈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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