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hanixdg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关于原液到半成品的制备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4-8-28 16: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LK8275610 发表于 2014-8-28 16:32
领导抠门啊

领导,当然抠门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8-28 16: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28 16:34
领导,当然抠门了。

话说领导的金币为何这么少,教教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8-28 16: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LK8275610 发表于 2014-8-28 16:36
话说领导的金币为何这么少,教教吧

捐给上帝,心放在主的桌子上,你就无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8-28 16:50:07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28 16:39
捐给上帝,心放在主的桌子上,你就无敌了

我也想捐给上帝,指条道路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8-28 16:51:47 | 显示全部楼层
LK8275610 发表于 2014-8-28 16:50
我也想捐给上帝,指条道路吧

转账给某人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8-28 16: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28 16:51
转账给某人就行了。

这样啊,你养小三了,你这行为不地道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8-29 08:3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一般没见过固体补料的,那会造成局部浓度太高,搅拌过程伤害细胞、微生物。一般都是浓配稀配后,缓慢注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29 10: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选择配制后稀释最好的,直接加不建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4: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潶?の涙镝 发表于 2014-8-28 15:49
我们选择直接投料

直接投料出现的PH偏差或者是微弱的缓冲液浓度变化,也是可接受的吗?是否需要在前期做一个浓度范围进行说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4: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夏秋夜云 发表于 2014-8-29 08:39
理论上一般没见过固体补料的,那会造成局部浓度太高,搅拌过程伤害细胞、微生物。一般都是浓配稀配后,缓慢 ...

恩,是的,固体投料确实存在局部浓度过高导致产品出现变性等的风险,但有些辅料并不能配制成很高的浓度,这样就只能是称取固体,然后用产品去溶解后,但这样也存在局部浓度过高。如果说我们能验证这样的加入方式对我这个产品的质量没有太大影响,是否也可以这样操作?

点评

我没这么干过。我都是液体到液体。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9-9 14: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9-9 14: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majp0416 发表于 2014-8-29 10:37
选择配制后稀释最好的,直接加不建议

用产品去溶解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9-9 14: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hanixdg 发表于 2014-9-9 14:12
恩,是的,固体投料确实存在局部浓度过高导致产品出现变性等的风险,但有些辅料并不能配制成很高的浓度, ...

我没这么干过。我都是液体到液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9-10 11: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hanixdg 发表于 2014-9-9 14:13
用产品去溶解可以吗?

这个要看你的产品了,但我觉得在产品里溶解不好,会造成溶解时局部浓度太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5 18: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借鉴,感谢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7:2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