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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eiwei5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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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外部检查] GMP文件管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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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8-8 09:4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GMP172条规定做。又不是很难做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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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8-8 1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批生产记录  
    第一百七十一条 每批产品均应当有相应的批生产记录,可追溯该批产品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第一百七十二条 批生产记录应当依据现行批准的工艺规程的相关内容制定。记录的设计应当避免填写差错。批生产记录的每一页应当标注产品的名称、规格和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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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8-8 11:02:31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8-8 08:17
其实,基准的批生产记录(已批准)可以以电子形式保存,在批号栏是一个可编辑窗口,批生产记录发放人在收 ...

这个复核应该是生产负责人和QA都要的吧?还有这样的电子版是不是也要受控的啊?还有这样的使用了计算机进行编辑归档,是不是还要进行计算机验证呢?

点评

这个复核通常由批记录领用人负责(一般为车间工艺员或驻车间QA)。批生产记录的电子版本由文件管理部门发放给批记录发放人,该记录不能复制、拷贝以及编辑后的保存(可以输入批号后进行打印,但不能保存);在进行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8-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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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1: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zeal602 发表于 2014-8-8 08:56
这种事就直接按照GMP规定做就好了,想那么多干嘛

这个还是可以想想的,毕竟GMP是动态发展的哦,你可以再造一个PMP(perfect manufacturing practice)哦!我们不能被GMP推的走,我们应该制作我们的PMP,领的GMP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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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8-8 11: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君瀹 发表于 2014-8-8 11:02
这个复核应该是生产负责人和QA都要的吧?还有这样的电子版是不是也要受控的啊?还有这样的使用了计算机进 ...

这个复核通常由批记录领用人负责(一般为车间工艺员或驻车间QA)。批生产记录的电子版本由文件管理部门发放给批记录发放人,该记录不能复制、拷贝以及编辑后的保存(可以输入批号后进行打印,但不能保存);在进行版本更替时,老版本记录由文件管理部门人员删除。
至于计算机化系统验证,可以进行简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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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8-8 11: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体现了中国GMP的理念,所谓尽一切可能避免差错、混淆、交叉污染等等,但是是通过形式上的手段,而不是通过让操作者理解GMP。批记录上都标明固然好,填写者如果不仔细看呢,或者压根不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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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4-8-8 12: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kington 发表于 2014-8-8 11:13
这个复核通常由批记录领用人负责(一般为车间工艺员或驻车间QA)。批生产记录的电子版本由文件管理部门发 ...

嗯嗯,按规定来说的确是应该这样管理的,可是实际操作中会不会有一些问题呢?比如说受控范围的确定及控制是不是能得到保证,这也是个很现实的问题,这对文件管理的水平和人员的素质有着不小的挑战呀

点评

是的,这和企业整体质量保证体系的能力及人员素质有很大关系  发表于 2014-8-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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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8-8 12:3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这样啊,批记录是无数个工段的汇总,每个工段当然应该记录当天生产的品种信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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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4-8-8 12: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maoxionglee 发表于 2014-8-8 11:22
这条体现了中国GMP的理念,所谓尽一切可能避免差错、混淆、交叉污染等等,但是是通过形式上的手段,而不是通 ...

这个也是和现阶段情况适应的,其实国家很多政策都“一刀切”啊!因为他无法保证,比如注射用水,国内规定必须通过蒸馏得到,而外国却可以有多种方式获取,因为监管机构怕你乱来,所以采取最保险的方式啊(蒸馏制取)。这个有时候还是需要理解!文化不一样,所处阶段不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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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1 12: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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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1 12: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这么做的,没问题啊,也不是不能执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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