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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ujiang 发表于 2014-8-5 15:23 摆事实讲道理,委婉的提出异议 若不接受 ~~ 直接发邮件给老板~~老板若不接受~~ 没有留下的必要~~走人吧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5 15:27 他应该学习光头强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29 老板开一次会“培训”一次,我真心觉得他已经违反GMP里对质量受权人的维护条款了,可是,唉。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14 不要乱说。我都不知道他是男人还是女人。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5 15:30 老板永远是对的,如果你怀疑主,那就要被主抛弃。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06 可是“主”要搞死我,怎么办?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37 老板在”培训“人家,不是培训我啊。
zpzjm2010 发表于 2014-8-5 15:41 那你做好准备搞死他吗。
yuansoul 发表于 2014-8-5 15:41 。。。不理解。。。到底你说的这个受权人是老板亲戚?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51 不是。老板也头大。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8-5 15:25 问题是,老板也受不了啊。只是现在骑马骑了一半,不能换呐。
nunqing 发表于 2014-8-5 16:53 看来这友谊还没有到那一步哟,继续发展哦@yuansoul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4-8-5 16:25 不要觉得别人都是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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