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狠点、愤青点:目前药品管理存在那些弊端?重奖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4: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法律保护谁?倡导什么?反对什么?现实结果如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4: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应该系统考虑问题,考虑法规的实施配套制度,不要头痛医头  ,那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8 14: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问题浮于表面,,执行不到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5: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我最喜欢吐槽了。
我看天朝GMP
1.形式主意太多,什么狗屁三打两建,无非就是新官上任弄点政绩。
2.检查人员虚伪,检查前宣讲政策法规,检查后该拿拿,该吃吃,该喝喝,该玩玩。
3.检查水平不够,“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见骆驼就说马肿背”。
4.GMP指南细致程度不够,缺乏指导性,造成差异。
5.天朝人情事故太厉害,没有监管。
6.检查人员在检查时根本发现不了根本问题。(查的太严,太多,不好给上级交待,真把个大药厂的证吊销了,地方税收就泡汤了,政府官员年度就没业绩了,牵扯太广)
7.GMP就是属破车子的打一打转一转(不出问题不严查)。缺乏长效监管。
够了吧,给多少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8 15:0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中国检查人情况 检查。这不是药品管理法能解决的问题,上升到政府层面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8 15: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cph2345 发表于 2014-1-8 13:48
1、药品管理法与实际脱节,有些条款写得很模糊,造成了执法尺度难以把握,给那些投机钻营的小人以可乘之机。 ...

中国法规有写清楚的吗

点评

这就是问题,写都写的不清楚,执法不严是必然的。我们不能改变法律,只能独善其身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8 15: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4-1-8 15: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jrj000 发表于 2014-1-8 14:04
目前的药品问题主要在流通环节。

流通和使用环节也是非常重要和根本保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8 15: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ph2345 于 2014-1-8 15:13 编辑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4-1-8 15:06
中国法规有写清楚的吗


这就是问题,写都写的不清楚,执法不严是必然的。我们不能改变法律,只能独善其身了。做愤青不难,难的是改变现状。靠几个愤青的帖子是改变不了问题的。弄不好会适得其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4-1-8 15:06
中国法规有写清楚的吗

当然了,我嫩给你列举很多条。

点评

举例说明吧  发表于 2014-1-8 15: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5: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见过20来岁刚毕业的学生来检查吗?他们能懂吗?问问了刚考进去的应届毕业生。即使不是主检查的人员,要他们有作用吗?
还有就是有很多检查官是学校里的科长,处长之流,他们懂生产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1-8 15: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4-1-8 15:25 编辑

我就随便说几点:
1、仿制药不批就不批了,就不能爽快点么,报是让报,批又不批
2、生物制品,单抗。对,我们是仿制国外的,那只能买到制剂,还是非法渠道买到的,制剂作为对照品标定原液是不合理,可是你告诉我怎么办?国家开介绍信去国外的公司买原液啊?告诉人家,我们准备仿制了……
3、临床样品生产,你索性就规定我一定要在GMP环境下生产,厂房需要认证也就算了。你现在告诉我“类GMP”,那我厂房设计的时候,到底要不要进行相关的监测呢,还是建完了就当研发,随便做做?啥叫类GMP?
4、能告诉我这申报注册流程到底怎么弄吗?对外公布的办公室电话能有打通的吗?有关部门周五能不能别党政学习?
5、有些事你压根儿就不能怪药品生产企业啊。有些事很奇葩。
药价高,怪药企,让药企降价。药企怎么降?这是逼着出假冒伪劣啊
毒胶囊,怪药企。药企怎么知道做胶囊的会用工业明胶?何况这皮革做明胶还不是有关部门批准的吗,还是一个专利呢!胶囊出厂质量把控不严,工艺把控不严,却要药厂承担检测义务?那以后是不是说,消费者去超市买吃的,先回家检测再吃,因为卖东西的不用保证质量,但是使用者要保证质量……何况毒胶囊这件事,供应商也没交代给药企,药企怎么知道要加测?哎,最后媒体一边倒地骂药企。正常的逻辑,不是应该自己生产自己保证吗?买了合格的,正规渠道的东西,生产者就有义务保证其产品质量。其实东西要入库检验就是一个笑话,说明这个行业及其不诚信。正常来说,有发票、合同、对方COA,前三次检验之后,就可以免检,一直使用下去的,这才是一个市场的正常机制。可这件事,最后怪药企物料检验方法不合理,要求药企加强监测,真是的,有关部门不让毒胶囊出厂才是正事儿,不能靠药企自己检验出不合格产品不用吧?

点评

支持支持。欧美并不要求批批全检,只要求每批鉴别都要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12 10: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1-8 15: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有些东西该详细的地方不详细,还怎么要求企业做的更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4-1-8 15: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本帖最后由 lwjxz 于 2014-1-8 15:26 编辑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现行《药品管理法》存在四大问题:一是没有明确鉴定政府职能、市场机制,为执法带来很大障碍。审批制与备案制实施目标并不明晰;二是中央与地方职权没有清晰划分;三是没有充分参照和借鉴国际经验;最后,业内人士纷纷指出,最突出的是问题是:部分条款没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引导医药经济充分健康发展。

这四个问题提得好!可以说是比较说中要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8 15:3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估计真正到了像雾霾天气一样的时候,不管你是高官还是平民,都一样的呼吸这糟糕的空气时,那些大佬们才会真正重视这问题!哦弥陀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8 15:4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应该鼓励守法企业,打击无良企业。还有就是基层药监局(如湖南、湖北、江西等地县级药监局)滥用法律坑害药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点评

明白了。全明白了。  发表于 2014-1-8 15:4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点评

果然是叫兽言论,精辟!!  发表于 2014-1-10 11: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1-8 15: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1、以市场抽检代替企业日常监管,也不见FDA会时不时到企业日常监管。
2、加强原料、中间体、原药材等立法监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9 16:03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