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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求特殊药品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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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7 15: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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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特殊药品管理规程,哪位大神有  共享下哈,先谢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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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7 15: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1、目的:建立特殊药品的保管发放管理规程,防止差错。
2、范围:适用仓库特殊药品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3、责任者:物流部采购员、仓库管理员、安全员、QA、QC、生产部
4、程序
4.1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4.2本公司特殊药品是指: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4.3特殊药品采购
4.3.1特殊药品的采购需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年度需求计划,由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向定点企业购买。
4.3.2特殊药品的运输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承运,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4.4特殊药品的入库
4.4.1特殊药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根据供应商的送货联上的数量核对品名、规格(重量)、批号、货物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辨认、无破损、无启封的痕迹,确认无误后,准予卸车。在对特殊物料进行来料检查时,仓库工作人员在进行外装卫生清洁时,还应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工具。开箱验收、清点必须要有公司安全员和仓库管理员同时在场验收,验收完公司安全员和仓库管理员双人签字入库,并建立特殊物料货位卡。
4.5特殊药品储存
4.5.1特殊药品应当在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储存,安装专用防盗门或使用保险柜,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实行双人双锁专职保管,由公司安全员和仓库管理员分别保管。专用帐册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五年。存放特殊药品的库内应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与公安机关报警系统联网。
4.5.2库房应保持干燥,防止药品受潮,遇湿度较高的情况下应在保险柜内放一些干燥
剂以控制湿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4.6特殊药品的称取:特殊药品若用量在1千克以上,称量以千克计,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他特殊药品如用量在1千克以下的,领用时以克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7特殊药品的取样
4.7.1  QC收到请验单后,应根据取样管理规定的数量进行取样,且取样时须仓库管理员及安全员在场,安全员对取样数量进行复核,并在货位卡上签字。
4.7.2  QC收到样品后,须二人复核样品数量并签字后再进行检验。
4.7.3检验剩余样品的退库,QC将剩余样品交给QA,QA负责填写特殊药品检验领取返回单在安全员的监督下返还仓库,双方核对数量后在返回单上签名。
4.8特殊药品出库
4.8.1特殊药品的领用、取样必须由领用部门填写《特殊药品领用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领用。
4.8.2开启特殊药品库、(柜)时应两人同时在场,不可以将锁匙交于一人开启或保管。
4.8.3车间投料生产的凭领料单和《特殊药品领用审批单》方可向仓库领用,当日生产当日领用。
4.8.4领用时由仓库管理员称量,领用人复核,安全员审核,自始自终在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确认无误后,车间领用人、仓库管理员、安全员在货物卡上签字,做到帐、卡、物相符。
4.8.5 除车间外的其他使用部门领用时,领用程序按4.8.1—4.8.4同。
4.9特殊药品的使用,生产车间使用时,必须在安全员的监控下投料生产。
4.10仓库管理员必须每半年会同安全员对特殊药品进行检查复称,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4.11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药用的特殊药品,应清点造册登记,单独妥善管理,并列表上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申请销毁。需要销毁的,必须在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下销毁,并由监督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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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5:55:30 | 显示全部楼层
zjjhcx 发表于 2013-6-7 15:53
1、目的:建立特殊药品的保管发放管理规程,防止差错。
2、范围:适用仓库特殊药品验收、保管和发放工作。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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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7 15: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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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7 18: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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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7 18: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新人,刚入药行两个月,问一句:啥叫特殊药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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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3-6-7 18: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欣 发表于 2013-6-7 18:18
新新人,刚入药行两个月,问一句:啥叫特殊药品啊

精。麻、毒等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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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8 08:3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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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3-6-8 08:3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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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4 15:35: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可以告诉我“特殊药品若用量在1千克以上,称量以千克计,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其他特殊药品如用量在1千克以下的,领用时以克计,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的依据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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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8-9-13 15:3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次印证回复中有惊喜,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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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9-5-9 14: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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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5-25 16: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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