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415|回复: 44
收起左侧

[培训资源] 2013年广州新版GMP—生产过程控制及现场管理培训资料之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11 15: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找到上传较大文件的办法了。

8-物料管理.rar

904.84 KB, 下载次数: 407

10-孙悦平-药品生产现场管理130310.rar

3.17 MB, 下载次数: 68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5:5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5:5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6: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再学习!

点评

谢谢楼主  发表于 2013-5-31 17: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 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方法?
忽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6: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感谢了,正在到处找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辛苦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这个不是2013年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4-11 16:3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旧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1 16: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下了,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1 16: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2 15: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才能让文章持久地看到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2 15: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在下载,好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2 15: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俺也参加这个培训,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4-15 14: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请问有《药品生产控制与风险管理--梁勇》那部分的资料吗?能分享下吗?非常感谢啊!!
或者直接发我邮箱 605243142@qq.com 可以吗?非常感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5 14:5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5 15: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下载学习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5 16:4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才下载下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4 18:2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