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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管理法79条是不是可以改一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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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7:3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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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第79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看到近日网上流传的通化某药业公司的某注射液制造假药曝光,在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愈演愈烈的今天,我在思考,药品管理法的处罚条例是不是有些太轻了?你们觉得该修改吗?或者大家建议一下,对于逾期不改正的,应该给予什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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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7:5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这些条款对药企的各种违规行为都已经涵盖,没必要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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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以上2万以下不觉得太少了吗?  发表于 2012-12-25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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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7:55: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是看部门的执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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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03:27 | 显示全部楼层
网上传的,没核实的,都别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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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8: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低,所以都愿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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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12-25 08: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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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8: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查到了罚多少的问题,关键是查到的能占多大的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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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到了又能怎么样?说不定还有潜规则  发表于 2012-12-25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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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看执行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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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xhzykyb 发表于 2012-12-25 08:03
网上传的,没核实的,都别当真。

哪个是网上传的没核实?药品管理法?还是某企业的某注射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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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5 08: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条应该可以取消,理由是大家都在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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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太低,不仅仅是制药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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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8: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大代表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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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9: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潜规则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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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9:26: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支持改,钱不是万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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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9: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个规定确实有漏洞,必须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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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09:4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少了点,当时的立法的人民币和现在的人民币是不一样的,很多法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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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9:4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平线 发表于 2012-12-25 09:43
是少了点,当时的立法的人民币和现在的人民币是不一样的,很多法都是如此!

国家修改法律跟我们企业做变更是一样的,应该有变更实施计划,应该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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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10: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违法成本低,建议大幅度增加违法成本,可以参考国外的惩罚性赔偿机制。至于严重的法律中已经说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只是看有关部门怎么执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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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2-25 10: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所以企业或者商人都不怕违法
实在不行,查处了,再重新换个牌子继续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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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11:44:22 | 显示全部楼层
iwen2001 发表于 2012-12-25 10:47
国内就是因为违法成本太低,所以企业或者商人都不怕违法
实在不行,查处了,再重新换个牌子继续做

五千元罚款,最高两万,估计每次认证接待总费用都不只两万吧,太少了,不痛不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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