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686|回复: 17
收起左侧

验证管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7:27: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浦友们有谁的公司每年很多验证项目,你们都是怎么样进行管理的?
因为很多验证项目由于生产等诸多原因都不能按时完成,文件归档也是个大问题,大家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经验望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9:45:51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是可以分步的 有的要一年才结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19:5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比如说中间产品储存期在稳定性试验中也要一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和生产的冲突确实是个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也想学习一下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0:4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2 22:3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8:4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听大家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8: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听大家的想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3 09: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了两年验证了,从来是验证服从产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9:2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验证工作非常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09:5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际情况出发,合理安排验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1-3 09:5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在做中间产品储存期验证中是分类型(浸膏、流浸膏、浸膏粉、原粉。。。。。。)进行?还是分品种进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2-11-3 12:55:2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前辈来看看

点评

对于周期性验证,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遵照执行。 没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风险评估。 很多周期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规定,不要一律规定为1年,那样会累死的。 2年、3年,为什么不可以呢? 有月度、季度、年度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4 01:0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2-11-4 01: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zhongyirui 发表于 2012-11-3 12:55
@石头968  前辈来看看

对于周期性验证,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遵照执行。
没有明确要求的 根据风险评估。
很多周期可以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进行规定,不要一律规定为1年,那样会累死的。
2年、3年,为什么不可以呢?
有月度、季度、年度回顾,很多也就可以了。
验证计划不能按时完成的,我觉得可以申请延期,或者干脆规定±2个月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2-11-4 02: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什么品种

无菌制剂我们工艺验证都是一年

非无菌,有的是五年,有的是三年

新产品前三年每年验证

验证当然都是服从生产的,因为都是做同步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30 22: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kkj2j 发表于 2012-11-3 09:13
做了两年验证了,从来是验证服从产量。

我们向来是验证优先于生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12-30 22: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得看是高风险产品还是普通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7-26 13:0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