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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营] 请教:中药颗粒剂总混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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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9 15:4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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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我想请教一下中药颗粒剂(干法制粒)可否在连续小批量混合制粒过筛后,再合并总混颗粒为一批?之前的工艺都是干膏粉和辅料总混后制粒为一批,但批量太大粉末不好混匀,所以在考虑混颗粒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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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8-19 15: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七)批
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成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情况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生产的产品量。
例如:口服或外用的固体、半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口服或外用的液体制剂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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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19 16: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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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17-8-19 18:4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变工艺吗?小心,做好验证和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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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20 09: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问题,很多湿法制粒因为烘干容量也是采用类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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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9 17: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呀,以最终颗粒总混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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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王
发表于 2023-4-1 18: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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