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3161|回复: 176
收起左侧

[确认&验证] 讨论:消毒剂消毒效果验证

  [复制链接]
药士
发表于 2013-2-27 19: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针对大家常用的消毒剂,如乙醇,甲酚皂,新洁尔灭等这些消毒剂需不需要做消毒剂消毒效果验证呢,
请大家发表下自己的意见,注:产品为口服固体制剂。
单选投票, 共有 978 人参与投票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7 19:4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个沙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7 19: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感觉,不同公司消毒液的配制、储存、使用方法、生产药品种类、洁净室管理等不同、消毒效果肯定会不一样,怎样保证自己所用消毒液的杀菌能力,肯定要做验证了

点评

还要考虑到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地域,可能存在的环境菌也可能不同  发表于 2013-8-30 16:36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 收起 理由
华佗 + 2 说的非常好,奖励!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2-27 2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的消毒剂对不同的环境、生产品种消毒效果是有差异的,不同厂家的消毒剂的配制浓度、方法、消毒时间、储存期限也不一样均需通过验证来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5 11: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做个确认就可以了,确认配制的浓度,贮存方式,效期。

点评

赞同  发表于 2013-10-27 08:2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5 11: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选2,因为相同消毒剂,不同使用方法消毒效果是不同的,需要进行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3-3-5 11: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snow200289 发表于 2013-3-5 11:38
我选2,因为相同消毒剂,不同使用方法消毒效果是不同的,需要进行确认。

理由成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5 11:4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乙醇就不用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3 10: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还要确定配制法方的有效性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7-3 11: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是不用做的  口服制剂车间并不是无菌车间 而且对于常用的消毒剂都有一定的认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8-30 14:37: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验证怎么知道消毒效果如何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5:3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做的。当然先要确定咱们洁净区常见的菌种,来做。当然,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消毒剂的配制跟管理,特别应注意消毒剂在生产环节中,有流入生产某些工序的风险。管理比做这验证更重要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8-30 16: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根据你消毒的SOP,进行效果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6 17: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各地的环境和菌种不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11 09: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无论用于环境消毒、还是设备表面消毒、还是物料外包装消毒都可能会影响产品的生物负荷,即使固体制剂生物负荷也是关键的,因此我认为是必须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9-11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9-11 10: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自然选2 啦 ,每种消毒剂在不同的环境 对于不同的物品,消毒的效果会产生不同,强烈建议验证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0-14 1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验证应该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3-10-27 22:4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需要做,除了上面各位回复的理由,最重要的是如果不做的话,审计官审计的时候还是很容易上缺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10-27 23: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1 05:2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