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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槽及其他] 复核人需要对作业过程复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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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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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8: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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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验证记录、检验记录、生产记录等等记录中的复核人,他的职责肯定包括复核结果是否符合标准,那是否包括对作业过程进行复核呢?      槽点是领导要求签名日期那天得有打卡记录,我节假日加班难以喊着另外一个同事来加班,任务又没法都计划在工作日进行,于是有了复核人延后复核并签名的提案,但延后复核就无法对过程复核,妥妥内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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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沙发
发表于 昨天 08:47 | 只看该作者
复核按照不同的操作和数据类型,有很多种体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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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板凳
发表于 昨天 08: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uknqqnuq1 于 2025-3-11 08:49 编辑

一般来说,记录复核人,是同岗位的一起工作的人(一般是工人互审、班组长、QC互审等等一线人员),符合的内容主要是记录、操作与实际是否相一致,填写是否规范完整。


你描述的,算放行人,内审,QA 的职责了,而且未真实发生,让一线人员负责合规性审查,未免太过苛刻。



——————————————————————————————————————
白话就是,工人就拿干活的钱,造哪个啥的钱你们没给人家,人家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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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记录的复核,哪天复核的就签哪天的日期,这个有啥问题呢, 周一复核的,签了周六的日期,偏偏周六你还没来,硬生生的把真的造成假的,然后还说造那个啥的钱没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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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地板
发表于 昨天 08:56 | 只看该作者
复核人的职责通常包括对作业结果进行复核,确保其符合既定标准和要求。然而,关于是否应对作业过程进行复核,这并非一个绝对的要求,而是取决于具体的工作性质、公司政策以及相关法规的指导。

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等相关法规,虽然强调了过程控制的重要性,但并未明确规定复核人必须对作业过程进行复核。然而,从质量管理的角度出发,对关键过程进行复核是确保产品质量的重要手段。

针对您提到的节假日加班和复核人延后复核的问题,建议与相关部门沟通,探讨是否可以制定更为灵活的工作安排或复核机制,以平衡工作效率和质量管理的需求。同时,也可以考虑引入更多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工具来辅助复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并减少人为错误。

总的来说,复核人的职责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司政策来确定,既要确保产品质量,又要考虑工作效率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可以参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的指导原则,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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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5#
发表于 昨天 09:0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一直在说的双人复核,我的理解并不是有两个人复核就可以。应该是该操作工序的人之间彼此复核,一般情况会选择班组长进行复核。运行记录等一些过程记录班次内复核比较好,一些结果记录倒可以延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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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6#
发表于 昨天 09:16 | 只看该作者
签名日期 那天得有打卡记录,这个有错吗?
你周一复核的,签周六的日期,但周六那天没来,你是咋复核的?
所以,问题不再于过程复核,而在于,你签署的日期本来就有问题:真的东西非要做成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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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两点 1, GMP文学扯淡吹; 2,制药界的一堆废物既要(复核)又要(现场复核)还要(控制加班人数)。 详情见7楼。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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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7#
发表于 昨天 09: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典型的既要又要还要,建议取消加班!!!
另外
原文:“记录的复核可采用现场复核和事后复核两种方式。现场复核应在操作发生的同时完成,或者操作发生后立即完成,但所有的物品和记录都保持在发生时的状态,可被全面完整的复核。”
这是GMP指南2023版,新加的一段话,在《质量控制分册》248页。
暂时还留了个活口:事后复核,毕竟资本家说的机器人 还没普及。
看看是人话吗!
所有物品和记录都保持在发生时的状态!
法医现场取证 都没这么扯淡的要求!

检验员干活,后面跟着个复核人复核(注意是寸步不离地看着,或者还有个办法 录像),然后出报告书(可以另有人),报告书还有复核人,然后质控领导签字,再然后送往质量保证部,质保审核,质量保证部领导签字,最后质量管理负责人签字(若谁家受权人不是质量负责人,那就受权人再签个字)
嘿嘿 以上内容是 我个人 对GMP指南的现场完整复核的解读。而我 ,仅复核计算(顶多顺便看看有没有错别字),爱咋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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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觉得哪里扯淡,请不要情绪化输出。 既然是现场复核,如果物品和记录不能保持原状,自然是不可能复核的,复核的前提是所记录的状态仍在,这从逻辑上来讲没有任何问题。实操中复核往往流于形式而失去了实际意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昨天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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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8#
发表于 昨天 09:19 | 只看该作者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5-3-11 08:48
一般来说,记录复核人,是同岗位的一起工作的人(一般是工人互审、班组长、QC互审等等一线人员),符合的内 ...

针对记录的复核,哪天复核的就签哪天的日期,这个有啥问题呢,
周一复核的,签了周六的日期,偏偏周六你还没来,硬生生的把真的造成假的,然后还说造那个啥的钱没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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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9#
发表于 昨天 10: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门门 于 2025-3-11 10:42 编辑
wzzz2008 发表于 2025-3-11 09:16
签名日期 那天得有打卡记录,这个有错吗?
你周一复核的,签周六的日期,但周六那天没来,你 ...

问题在于两点
1, GMP文学扯淡吹;
2,制药界的一堆废物既要(现场复核)又要(加班)还要(控制加班人数)。
详情见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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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10#
发表于 昨天 10:43 | 只看该作者
看你们公司对于复核是咋规定的,有些是复核结果,有些是复核过程。总之别把真的给整成假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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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11#
发表于 昨天 11:01 | 只看该作者
打工人真难啊,操心的 事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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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2#
发表于 昨天 11:22 | 只看该作者
我们要求双人复核,复核操作步骤和记录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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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3#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2 | 只看该作者
wolaichaziliao 发表于 2025-3-11 08:47
复核按照不同的操作和数据类型,有很多种体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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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4#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2 | 只看该作者
luknqqnuq1 发表于 2025-3-11 08:48
一般来说,记录复核人,是同岗位的一起工作的人(一般是工人互审、班组长、QC互审等等一线人员),符合的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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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5#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3 | 只看该作者
准圣级药老 发表于 2025-3-11 09:04
我们一直在说的双人复核,我的理解并不是有两个人复核就可以。应该是该操作工序的人之间彼此复核,一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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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6#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3 | 只看该作者
门门 发表于 2025-3-11 09:17
典型的既要又要还要,建议取消加班!!!
另外
原文:“记录的复核可采用现场复核和事后复核两种方式。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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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7#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1:34 | 只看该作者
wzzz2008 发表于 2025-3-11 09:19
针对记录的复核,哪天复核的就签哪天的日期,这个有啥问题呢,
周一复核的,签了周六的日期,偏偏周六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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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18#
发表于 昨天 13:50 | 只看该作者
复核人复核了什么内容,首先在记录/方案的职责中有没有具体规定到,如果没有具体规定那么最终解释权归你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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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19#
发表于 昨天 15:55 | 只看该作者
你有实际操作就是操作过程和数据的复核,没有就只是数据、记录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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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20#
发表于 昨天 16:02 | 只看该作者
1.记录的复核人应该复核哪些内容,需要遵从SOP的规定。
2.通常来讲记录人应对记录的过程和结果负责,复核人仅对关键的操作环节或数据做必要的监督、确认或复核以避免单人操作的风险。同一个工作流程要两个人同时完成是不太现实的。
3.如果SOP中规定了或记录中设计了不必要/不具备可行性的复核环节,请做评估并更新SOP和记录版本。
4.对于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这是个判断动作,我理解不需要即时完成,除非这个判断是由仪器设备实时做出,人只做记录这类情形。
5.领导要求签名日期那天得有打卡记录,非常合理,请自行协调工作安排,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解决问题,如果能力或权限不足可以上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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