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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8: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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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各位大佬们,纯小白,变更等级分微小、重大、中等,但是具体的等级是企业内部定义吗,如果是企业内部定义,那重大变更需要上报CDE审批,企业只定义为中等变更怎么办,或者中等变更只走微小变更在年报中体现,因为有的变更可能等级不一定好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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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5 18:3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上市变更管理办法和变更指南里的变更级别是针对产品来说的,是定义配套的审批程序,企业内部变更等级不一定要与办法里规定的一致,但是基本上办法里规定的重大,企业不应该降低等级,办法里规定的微小,企业可能是重大,比如:新建一个仓库;新增加一套水系统等。
总的来说,你可以自行定义变更级别,但是要有一个部门评估变更对注册的影响,比如专门由注册部评估变更是否需要年报、备案或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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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08: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果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企业自己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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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09:10: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指南跟指南走,这种变更等级最后也不是你拍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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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6 09:11: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变更管理sop应该会举例一些变更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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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6 09:1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上市药品变更指南和企业评估相结合,企业自身进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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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4-12-6 09: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前几天朋友圈刚传了一个案例,未按要求进行变更,罚了六十万。
重大变更评估为中等,而中等需要省局备案,你猜省局会不会收你的?省局才不会背这个锅,会退回来让你报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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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
发表于 2024-12-6 11: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变更的分类,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变更确实分为微小、中等和重大变更。但具体的分类标准并非完全由企业内部定义,而是需要参照相关法规和指南进行评估。

对于药品变更,可以参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其中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药品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具体到变更等级的判断,通常需要依据变更对产品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的影响程度来确定。

对于医疗器械变更,可以参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其中第三十四条提到:“医疗器械注册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更的,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注册。” 同样,变更等级的判断也需要依据变更对产品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影响来进行。

如果企业自行将某项变更定义为中等变更而实际上属于重大变更,那么在CDE审批时可能会被要求重新评估或补充相关资料。因此,建议企业在进行变更前仔细研究相关法规和指南,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或专家的意见,以确保变更等级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鼠鼠还在学习中,内容仅供参考(药搭GMP软件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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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4-12-7 08:51: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上,从监管机构的角度来说,企业是更了解产品工艺的。变更分级遇到这种与监管机构可能不一致的情况时间,首先是企业内部自己要先做好风险评估,其次很重要的是要和药监局的老师进行沟通,不能私自作出决定。该申请而未申请的,依照法规会对企业进行罚款,大概是几十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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