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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重庆、上海药监局 编辑:wangxinglai2004
近日,重庆、上海药监局发布了质量公告,共计15批次抽检不合格、其中药包材3批次,针对不合格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不合格药品:穿破石、烫水蛭、白芍;胖大海、白芍、金银花、当归、前胡、浮萍,复方锌布颗粒剂(2批次)。不合格包材:药用低密度聚乙烯袋、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2批次)。不合格辅料:乙基纤维素。
01 重庆市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局组织局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如下:- 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安徽省君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穿破石(批号:200801)性状不符合规定。
- 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烫水蛭(批号:221231-1)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酸碱度)不符合规定。
- 经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国药健康亳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芍(批号:231101)检查(总灰分、二氧化硫残留)不符合规定。
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02 上海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上市药品质量安全,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了药品质量抽检,共计12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其中药包材3批次,现将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予以通告,具体如下: 对抽检不符合规定批次产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相关企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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