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09|回复: 11
收起左侧

质量授权人负责QA部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2: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质量授权人为QA部负责人,不负责QC部门,可以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7-25 13: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负责不负责,产品放行最终都是质量授权人签字。授权人对你们QC放心那就没问题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3:05: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负不负责是企业职责划分的问题,但是质量受权人需要满足GMP第二十五条资质的要求。
“质量受权人应当至少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具有至少五年从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从事过药品生产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
质量受权人应当具有必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并经过与产品放行有关的培训,方能独立履行其职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3: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个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7-25 13: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QP的职责只有产品放行这一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4-7-25 13: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zzz2008 于 2024-7-25 13:26 编辑

质量受权人,是独立的个人,不是部门。从法规层面,其职责只是产品放行,其他的,可以参与,也可以不参与,不参与的时候,结果及异常情况,需要向他通报。
当然,可以在企业内部,兼任QA部门的负责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3:4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吧,没有规定质量放行人必须管Q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4-7-25 13: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授权人负责给公司大门都行,没规定说一定要负责QA和QC,你就算看大门,也要负责放行产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4: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明确规定,质量负责人一定是Q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5: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负责QA部门应该好多这样设置岗位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7-25 15: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受权人的职责里面没有规定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4-7-26 0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1.是受权人不是授权人,授权人是许可证持有人即公司或者说公司老板。质量受权人,接受质量评价放行的权利。
2.质量受权人可以是一个独立个体,不管QA也不管QC只要是公司高层/高级管理人员,就像楼上说的哪怕是安全管理人员只要符合专业要求,并且负责产品质量放行就好了。
3.通常质量受权人一般是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兼任,通常来说质量负责人是同时作为公司QA和QC部直接上级,然后两个部门分设对应部门经理,但是由QA经理兼任质量受权人也是可以的。
如果由QA经理直接兼任质量受权人那么你们公司的架构必须考虑,QA经理不能是受生产总经理之类的直接管辖,因为受生产管辖无法单独行使对应质量放行权利,他会受到生产的影响,这个是容易被挑战的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7:04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