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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14页声明交代僭建 承认疏忽但无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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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4 23: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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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11月24日电据中评社报道,香港特首梁振英昨日发表书面声明交代山顶大宅僭建,承认今年6月将4号及5号屋混淆,以至误称5号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为上手业主留下。他承认在事件中疏忽引起公众误解,但无意隐瞒。立法会内委会已去信梁振英,邀请他到立法会亲身为僭建说明。

梁振英发表14页的声明中指,今年6月,他曾经向传媒说:5号屋的玻璃棚前身是木架,为上手业主留下。惟经参考土地测量师的报告,证实当时记错。“我当时将4号及5号屋混淆,因为上手业主留下的花架,可能是在4号屋,而5号屋并没有上手业主留下的花架”。

他还表示:“回想起来,我有交待不清之处,引起公众误解;我亦有在物业内进行一些工程,但当时并不察觉属僭建范畴。我承认有疏忽的地方,在处理整件事上有欠谨慎,但我一直采取开诚布公的态度,与政府部门和传媒合作,并且尽早采取实际行动从严纠正任何不妥善之处,种种客观事实都表明我并没有任何存心隐瞒的意图。”

梁振英强调,过去5个月由于事件进入司法程序,法律意见认为他不能评论事件,以致问题未能早日解决,实非他所愿。他说,司法程序已经结束,承诺会即时启动并尽快完成余下的移除及清拆工作,日后必定加倍谨慎,继续秉持诚信,服务市民大众。

梁振英声明中又交代被传媒报道的僭建物。其中,车位上盖在买入单位前已经存在;而物业的大闸,买入时亦已经存在,但由于老化,搬入时更换了大小相若的大闸;至于5号屋车位下的空间,经专家证实,并非他买入后挖掘而成。

立法会内务委员会通过,由内会主席梁君彦去信梁振英,邀请他到立法会交代僭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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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11-25 20: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关注这件事,不是很了解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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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百度一下就好,谁让你是大忙人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2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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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5 21: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紫苏叶 发表于 2012-11-25 20:10
没有关注这件事,不是很了解来龙去脉

呵呵百度一下就好,谁让你是大忙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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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26 23: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贴,双手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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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娱乐生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26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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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1-26 23: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cpgnolr 发表于 2012-11-26 23:23
好贴,双手赞成!

呵呵,娱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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