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73|回复: 3
收起左侧

[其他] 医疗器械软件变更后必须修改说明书并提交备案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7 15: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王明路 于 2024-1-17 15:07 编辑

网上搜了一圈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公司的一款软件,增加了一个小功能,界面上多了两个图标。是否需要修改说明书并提交备案?那我寻思也太麻烦了吧。能否不修改说明书,因为这个功能也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和预期用途和安全等方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1-19 14: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天理啊,没人理我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19 15: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软件增加功能得走变更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27 21:27: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是跟批证的机构确定,可以先走说明书变更,走不通再走变更注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9 02:3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