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才女筱沐
收起左侧

文件编审奇葩事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23-8-12 09: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点问题不大,不过一般都是按自然年分的;
第二,手册很多是质量负责人编制,这里主要是法人审核,法人哪有时间审核?再说了法人审核的专业度够不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2 1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苦瓜和尚 发表于 2023-8-11 10:22
第一个解释:1、(在有明确的文件支持下)我的培训计划是按自然年进行编制的,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会是1月份 ...

又学到了,不愧是大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3-8-13 12:2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年度培训计划也不定非要整年,避免你说的今年6月份成立,你就制定到年底,等到下一年按照全年的制定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8-14 09: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逗逗熊的 发表于 2023-8-11 09:22
器械不熟,但这个看着就离谱:文件的编制和批准是同一人?

可能人比较少吧,就俩人轮着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8-14 09: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文件编制、审核、批准流程有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4 09:2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法人并没有那么专业的能力。要法人审核还真不如让公司有能力的管理人员或者管理者代表审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4 12:24: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你这个年度培训总计划不对啊,你公司6月份成立的,培训计划应该从今年6月份到明年5月份啊,不然怎么叫年度培训计划。
我很好奇公司成立和质量体系建立时间是完全一致的吗?
公司成立时间不等同于质量体系建立时间,其次质量体系建立完成后才有程序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第二:你这个体系文件不对啊,编制应该是质量负责人,审核应该是法人,批准应该是质量负责人
批准人为什么不是企业负责人?编制质量负责人,审核管代,批准企业负责人? 根据GMP的职责划分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4 14: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人只要喝喝茶,哪凉快哪呆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4 15: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才女入股你朋友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4 15: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才女入股你朋友公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8-14 16: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基层人员很多都是毕业就考进去的,不像以前是从企业调的,检查的次数少没工作经验,提出这些问题很正常,拿对应的文件和他讲解就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8-15 09: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個有彈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5 10: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逗逗熊的 发表于 2023-8-11 09:22
器械不熟,但这个看着就离谱:文件的编制和批准是同一人?

确实,审核和批准可以是法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5 10: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这?我现公司,体系文件有四个版本形式(应该是每任质量经理操刀改了一下,但没有整体变更),五种文件编号方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6 15: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场监管局的么,明天反手就是一本标准寄到局门口,雇两个小时工拉个横幅,送个锦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6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应该是一个懂的人都没有干出来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8-17 13: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逗逗熊的 发表于 2023-8-11 09:22
器械不熟,但这个看着就离谱:文件的编制和批准是同一人?

关键都是高职位啊,不可能干活就这两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6 20: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