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82|回复: 18
收起左侧

有源设备的软件升级处理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4 09: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之前从事的无源器械,现在转有源,遇到软件更新问题,跟大家请教一下:
      我公司设备上的软件进行了轻微升级,软件版本小升,需要对已经销售的产品进行升级,按之前我理解的无源,如果对销售产品有影响的或销售的产品有隐患的,应召回处理,但是我想有源设备的软件,本身就是有软件迭代这一步,不可能对软件的升级都要召回,肯定不合理,但是我又没有相关的处理经验,想请教大家如何走这个流程能符合法规又不给企业增添太大负担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4 09: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2022年第9号)”制定软件版本规则,明确哪些需要变更注册,哪些内部变更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09: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49881626@qq.com 发表于 2023-3-24 09:09
参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2022年第9号)”制定软件版本规则,明确哪些需要变 ...

这个软件规则制定了,我也说这次是软件指导原则里面的轻微变更,不需要进行注册变更,但是内部变更流程怎么走比较合适呢,尤其是已经销售的产品,要进行升级,要记录升级的所有设备编号和升级情况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3-24 09: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需要“对已经销售的产品进行升级”?是为了解决软件BUG吗?如果是,要走召回。
如果只是功能升级,已经销售的产品,理论上是不进行升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09: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zxj8090 发表于 2023-3-24 09:30
为什么需要“对已经销售的产品进行升级”?是为了解决软件BUG吗?如果是,要走召回。
如果只是功能升级, ...

是操作者的有些在一开始研发的时候没设想到的操作,导致了设备的一些小问题,例如:设备一开始设想的是,打开设备后才会操作键盘鼠标,但是有些操作者设备没打开就是会一顿操作,导致设备卡顿等问题,就设置了一个软件门槛,使设备开启前的操作对设备不造成影响,这个升级不影响使用,但是也算降低了一些使用问题发生的概率,领导说让工程师去现场给统一升级。

点评

你这个原因,肯定要按照召回处理的。 或者。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3-24 10:4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3-24 10: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已判定为轻微变更,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2022年第9号)》要求:

“软件版本命名规则为X.Y.Z.B,其中X表示重大增强类软件更新,Y表示轻微增强类软件更新,Z表示纠正类软件更新,B表示软件构建,则软件发布版本为X,软件完整版本为X.Y.Z.B,此时X改变应申请变更注册,而Y、Z、B改变但X未变则无需申请变更注册。”

公司内按照质量体系要求,做好变更管理(变更需求-变更验证-确认-评审-软件发布),保留好记录(含设计变更记录和售后客户升级处理记录)即可,不需要过度担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4 10: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盗爱吃鱼 于 2023-3-24 10:14 编辑

你们软件的注册资料里没写缺陷管理、配置管理、和维护管理吗?按照你的说法,软件发布后进行升级,应该属于维护管理。你们体系内部有软件维护过程吗?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就行。如果没有维护过程,那你们的注册资料是咋写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10: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盗爱吃鱼 发表于 2023-3-24 10:11
你们软件的注册资料里没写缺陷管理、配置管理、和维护管理吗?按照你的说法,软件发布后进行升级,应该属于 ...

我们这个设备年头太久了,当年注册的时候对软件的要求很低,维护管理的文件写的也比较笼统,没什么执行意义,贵公司如果有类似情况会如何处理呢,可否给个思路,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4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海盗爱吃鱼 于 2023-3-24 10:37 编辑

首先这个是软件发布后的一次更新就是维护管理,然后进行填写《维护申请表》包括:问题说明、预计维护结果、维护安排、维护类型、维护时间、环境要求、申请人。申请批准后就是维护计划包括维护项目 、修改内容板块、负责人啥的。你维护肯定得改善代码之类的,就是各种测试用例。根据维护类型,如果是纠正类更新,就涉及到软件缺陷管理了,就是填写缺陷报告、回归测试计划、回归测试报告啥的
我们公司相关软件体系还没建立,正在学习中。我也是半吊子,也在刚学,。论坛里有软件相关体系文件,你可以搜索一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3-24 10:49:57 | 显示全部楼层
hailsiguopqioul 发表于 2023-3-24 09:43
是操作者的有些在一开始研发的时候没设想到的操作,导致了设备的一些小问题,例如:设备一开始设想的是, ...

你这个原因,肯定要按照召回处理的。
或者。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10: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zxj8090 发表于 2023-3-24 10:49
你这个原因,肯定要按照召回处理的。
或者。悄悄地进村,打枪地不要。。。。。。

老板跟我说,想正常体现,我说可能要召回,他说不想召回,去现场给客户升级,我说我再了解了解,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10: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海盗爱吃鱼 发表于 2023-3-24 10:27
首先这个是软件发布后的一次更新就是维护管理,然后进行填写《维护申请表》包括:问题说明、预计维护结果、 ...

软件体系我也一直在看,但是有些实例还是感觉指导层面的东西少了些,我再多了解了解,看看怎么比较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3-3-24 10: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瑞景孙 发表于 2023-3-24 10:09
如已判定为轻微变更,按照《医疗器械软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2年修订版)(2022年第9号)》要求:

“ ...

好的,谢谢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3-29 12: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是维护还是纠正,工程师直接去客户现场升级就行了,内部做好测试、升级记录。关召回啥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3-3-30 10: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hailsiguopqioul 发表于 2023-3-24 10:52
老板跟我说,想正常体现,我说可能要召回,他说不想召回,去现场给客户升级,我说我再了解了解,哈哈

召回,不仅仅是说你把机器从客户手里运回公司,去现场升级软件也属于召回,你可以看看药监局网站上,召回栏目里一些公司关于软件方面的召回是怎么写的,
1680144480058.pn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14:52: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戴昕木杉 发表于 2023-3-30 10:48
召回,不仅仅是说你把机器从客户手里运回公司,去现场升级软件也属于召回,你可以看看药监局网站上,召回 ...

好的,非常感谢,好久没登录了,没注意看消息,学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4-2-23 14: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15862766694 发表于 2023-3-29 12:52
不管是维护还是纠正,工程师直接去客户现场升级就行了,内部做好测试、升级记录。关召回啥事?

现在理解了,当时还在学习中,无源的处理方式没转变过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12-10 11: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最后怎么处理的啊?我们也涉及到软件的变化,对软件界面显示背景色和登录界面的优化,已销售的产品想要怎么合理的升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12-10 16: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老产品有操作说明,按操作说明来不会产生问题。就如你说的,设备未完全启动,操作者就乱设置操作不出问题才怪。目前你们对软件进行完善,仅对设备操作进行优化,不影响使用和性能差异,没必要召回。可以对此产生异议的用户进行回访软件操作升级即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20 04:4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