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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注册] 组合药品包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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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 21: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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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某适应症的产品需要两个不同机制的眼药水(A+B)共同使用,但是一个白天使用一个晚上使用,由于半衰期不同,目前无法做成一个复方制剂在一个眼药水瓶。咨询问题是,药监局是否可以批准一个包装下两个眼药水?如果可以一个包装,递交申请是否需要分开递交申请,比如以A为主要申请(递交 A疗效和A+B疗效),次要申请(递交A+B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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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2 08: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按照补充申请走“组合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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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2 14: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都是新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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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2 14: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Lyuazv 发表于 2021-9-2 14:30
两个都是新药吗?

这个问题我们在注册圈社群里面有讨论过,有老师理解应该各自申报,受理号关联。
因为在用法用量、包装中包含的A+B。如果有其他疑问也可以一起到社群里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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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9-2 20:27:29 | 显示全部楼层
Lyuazv 发表于 2021-9-2 14:43
这个问题我们在注册圈社群里面有讨论过,有老师理解应该各自申报,受理号关联。
因为在用法用量、包装中 ...

谢谢,有一个是新药,另外一个只是低浓度的已获批药,这样还需要各自申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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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3 08: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何以按照组合包装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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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9-15 14:39:30 | 显示全部楼层
nieyayi@163.com 发表于 2021-9-2 20:27
谢谢,有一个是新药,另外一个只是低浓度的已获批药,这样还需要各自申报么?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可以到注册圈里问问其他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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