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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大家关于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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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1: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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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一个关于这个制度实行的怎么样了,有没有老师方便讲解一下具体的过程;
然后是关于这个制度,能否跨省执行;就是我研发在江苏,生产委托在湖北;这样是否可以执行。若不行,具体的阻碍会是什么;
最后是这个关于这个制度,已经在《条例》中写出来要推广实行的,那么,这会使得医械的成本降低吗,还是会更高?毕竟研发和生产分家,能省不少力气


请老师们不吝赐教,谢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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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2: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跨省执行,前提是必须实施了注册人制度的省份,至于能否节省成本,看每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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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3: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注册人制度现在全面放开了,跨省执行可以,6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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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4: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屠建平 发表于 2021-7-19 13:20
注册人制度现在全面放开了,跨省执行可以,6月1日实施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明确了

老师方便指一下是条例第几条说明的吗,没有找到相关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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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4: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jjxkm2010 发表于 2021-7-19 12:45
可以跨省执行,前提是必须实施了注册人制度的省份,至于能否节省成本,看每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吧。

这个跨省执行的话,监管部门是以哪里为主呢,生产地和研发地这样的核查会需要跨省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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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国内适用面还是太窄了(纯属个人意见):
1.“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对一类产品几乎完全不适用;中间销售商,也没必要给自己多加责任,研发等级机构更没优势。
2.“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对二类、三类产品(非创新新技术,或非高科技的)也不实用;a.具备生产能力的,不差这点注册费,自己都能注册;b.对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你要辅助其具备生产能力,还不如自己生产来的成本低;或找具备能力,人家有证,你有无都一样(多余)。
3.“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对二类、三类产品(创新新技术,或高科技的)科研单位才适用,但是创新新技术,或高科技数量有多少?!而且还要有量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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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在玩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其实都是一家公司的,把研发和生产分成两个公司的操作,把研发和生产分别在不同地区(各自政策有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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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01
这个跨省执行的话,监管部门是以哪里为主呢,生产地和研发地这样的核查会需要跨省执行吗

注册人所在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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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1100 发表于 2021-7-19 14:11
目前在玩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其实都是一家公司的,把研发和生产分成两个公司的操作,把研发和生产分别在 ...

对,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要不然根本管不了

点评

我正在做这个,请问注册证持有人还需要起草全套体系文件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7-19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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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4: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正能量1 发表于 2021-7-19 14:17
对,我们公司就是这样,要不然根本管不了

所以贵公司还是自己研发自己注册,只是分属不同地方的不同子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嘛?

那请问一下,这中间注册人制度的实际操作是怎么样一个流程呢,方便说一下大概的过程吗
还有就是,注册人制度在实际层面发挥了怎么样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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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00
老师方便指一下是条例第几条说明的吗,没有找到相关说法

有个注册人的法规,说21个省市都实行了,应该是在这个21个省市都可以做委受托企业,你在江苏,应该可以吧,江苏省对医疗器械法规的实行都是比较靠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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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24:17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01
这个跨省执行的话,监管部门是以哪里为主呢,生产地和研发地这样的核查会需要跨省执行吗

目前的说法注册地监管,但有风向说是注册地加属地共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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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4:32:21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1100 发表于 2021-7-19 14:06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在国内适用面还是太窄了(纯属个人意见):
1.“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对一类产品几乎 ...

您的意思是说:假如我研发出新型的手术刀,我所找的生产企业肯定也是具备生产手术刀能力的,那么,当我委托给他生产的时候,不可避免就会泄露出我的研发产品,这样生产企业完全可以自己去注册这样一款产品了。
这样理解对吗

同样的,反过来,我如果研发出的手术刀,委托一家生产范围是有源器械的企业,那么,首先就需要帮助委托生产的企业具备生产手术刀的能力,这样还不如自己建立生产企业来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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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所说的是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 对平常(非创新)的医疗器械适用面非常窄 2.哪怕是创新的,也还会出现你上述的问题  发表于 2021-7-1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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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34:42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21
所以贵公司还是自己研发自己注册,只是分属不同地方的不同子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嘛?

那请问一下,这中 ...

优势:
比如注册人在上海(比如信息来源快,其他政府政策补贴等);把生产公司开在内地(比如工厂拿地补贴,人员工资成本低,其他当地政府补贴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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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19 14:38:14 | 显示全部楼层
jack1100 发表于 2021-7-19 14:34
优势:
比如注册人在上海(比如信息来源快,其他政府政策补贴等);把生产公司开在内地(比如工厂拿地补 ...

这样就理解了

大地方进行研发,有更先进的技术和趋势
小地方建厂生产,获得政府补贴和相对低廉的生产场地

那注册人申报产品注册的过程除了多提交委托企业的信息以外,还会有别的什么材料需要提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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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2种情况,1种是首次注册和委托生产  发表于 2021-7-1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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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4: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38
这样就理解了

大地方进行研发,有更先进的技术和趋势

这个要分2种情况,1种是首次注册和另一种是委托生产
具体看这个:https://baike.baidu.com/item/%E5%8C%97%E4%BA%AC%E5%B8%82%E5%8C%BB%E7%96%97%E5%99%A8%E6%A2%B0%E6%B3%A8%E5%86%8C%E4%BA%BA%E5%88%B6%E5%BA%A6%E8%AF%95%E7%82%B9%E5%B7%A5%E4%BD%9C%E5%AE%9E%E6%96%BD%E6%96%B9%E6%A1%88/53670093?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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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5: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deping 发表于 2021-7-19 14:21
所以贵公司还是自己研发自己注册,只是分属不同地方的不同子公司,是这样理解的嘛?

那请问一下,这中 ...

我们公司是这样的,优势是主要是吃政策、人口、场地的红利,大城市新兴产品补贴很大很大,人才多,但是人工和地皮太贵,小地方就是工资低,地皮便宜,还有招商福利;当然还有给了那些实验室/工作室一个机会,能够将研发成果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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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仙
发表于 2021-7-19 15: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能说规定很丰满,执行很骨感,如果都在长三角地区还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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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6:3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湖南这边是要求必须都是省内企业,可以在省局官网上查一下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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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7-19 16:37: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XL250 发表于 2021-07-19 16:36
湖南这边是要求必须都是省内企业,可以在省局官网上查一下相关文件

或者直接咨询省局器械处负责生产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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