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179|回复: 8
收起左侧

委托生产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4: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委托生产的一类产品,受托方可以销售委托方的产品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4: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吧,看合同怎么定的,有没有对方的授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5: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看授权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5:3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签一个委托销售合同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2 16:2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
     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进行审核,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放行。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不得放行。
    第三十四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销售药品的,应当具备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委托销售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经营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委托储存、运输药品的,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1-6-2 16: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动权在委托方,你可以委托销售,也可以自行销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3 1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销售。但前提是受托方要有经营销售资质,同时要到委托方授权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1-6-3 11: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理论上讲生产企业可以销售自己的产品,但是在委托关系中,产品的归属在于受托方,需要取得委托方的授权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3-4-18 19:26:2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10-4 07: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