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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册] 中药颗粒剂分包装步骤设备变更且包装形式变更是中等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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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1-4-26 11:3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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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市中药颗粒剂分包装步骤,①颗粒分装设备变更(A设备变更为B设备,设备型号也改变),②包装方式改变:三边封口四边封口。结合11版、17版和21版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自行判断为涉及以下3个变更:
①属于变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尺寸和/或形状的变更微小变更。
同时本包装设备为关键设备,设备变更且工作原理也变更→中等变更。
③药品分包装及其变更。(中等变更)
请问,最终判断为此次关联变更按省局生产监督事项备案进行验证研究,是否可行?变更研究时用中试样品进行,初步确定分包装设备工艺参数后,采用生产批生产3批验证,3-6个月稳定性考察数据。若备案批准,抽样合格后,变更后这三批验证批是否可以放行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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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4-26 15: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销售。
但,这不是关键设备,可以分类微小。只要你的封口温度无太大变化,或者产品耐热。
别随便提升变更等级。中药,皮实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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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1-4-26 15: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21-4-26 15:17
可以 销售。
但,这不是关键设备,可以分类微小。只要你的封口温度无太大变化,或者产品耐热。
别随便提 ...

老师请问,我们就可以评估为微小变更→变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尺寸/形状的变更?

点评

合并评估是必须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4-27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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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1-4-27 08: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shineXXX 发表于 2021-4-26 15:52
老师请问,我们就可以评估为微小变更→变更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尺寸/形状的变更?

合并评估是必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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