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414|回复: 14
收起左侧

[2020版药典] 2020年药典实施后,中药饮片的33种农药是否是必检项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11-18 16:2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请哪位知道的老师告知一下,我现在糊涂了。我看到2020年药典四部通则0212 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中有33种禁用农药的检查。但是在一部药典的单品种的【检查】项下,又都没有把对禁用农药的检查要求列出来,那么作为检定通则来说,我该如何理解并执行?我们在检测单个的药材和饮片时,在做完了它单品种项下规定的项目后,是必须像片剂或胶囊剂那样,通则项作为基本要求每一项都必须检测呢?还是可以不做?比如单品种项下的项目完成后,还是否需要做禁用农药的检测?或者说什么情况下必须做,什么情况可以不做?
感谢告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20-11-18 18: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典网络培训的时候,金宏宇老师明确说:不需要批批检测,需要企业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20-11-18 16: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 核心目的 是 僧豆粥少 弄死一家是一家。


基于科学。。那就是提升标准,不做就是违法犯罪。

结果都一样: 死翘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20-11-18 16: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33种是针对植物性药材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18 16: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培训的时候已经回复了   通则的农残不需要每批做。你们公司自己决定做不做,如果你们对自己的原料有信心可以不做。但是如果成品被抽检肯定会检农残,不合格的话,就是重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仙
发表于 2020-11-18 16: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回复:《中国药典》(2020版)中药材、中药饮片检定通则新增33种禁用农药的质量控制要求,不是品种项下出厂检验项目,是否批批检验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但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禁用农药不得检出(不得过定量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0-11-18 17: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的告知,对生产企业来说可以自主选择做与不做,基于对自已产品的充分了解。我还想知道,如果作为检测机构抽检来说,是怎么执行?是不是也可以自主选择?比如刀豆这个品种,品种项下只有性状、鉴别两项,那么如果要求全项目检验的话,是只做性状、鉴别就算全项目检验了,还是要继续做禁用农药的检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18 17:26: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则是国家对你的要求,做不做你自己决定,出问题自己负责。反正告诉你了要执行那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19 08: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与不做由企业自行决定。但风险自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1-19 09:47:08 | 显示全部楼层
风险自己承担啊  大部分如果没有自己种植基地 可控的土壤检测 以及用药,我觉得都得做 但是如果有自己基地 给土壤做了筛查 我觉得就不必要了
以后无污染的土地值钱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1-19 09: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就这句话好好理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2 16: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与不做不重要,关键不能被抽检不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3 09:0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需要企业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说的容易,操作起来太难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7 16:58:3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真心不好操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2-12 08: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合作中药材种植基地,把控源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8 19:3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