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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0年 第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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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20-10-19 08: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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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关于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2020年 第117号)
发布时间:2020-10-1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试点启用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1年8月31日。
  二、试点发放范围为自公告之日起新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首次注册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变更与延续注册将视情况逐步发放。
  三、试点期间,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步发放。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与纸质医疗器械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不包含本产品技术要求。
  五、企业须先行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方可进入网上办事大厅“我的证照”栏目,查看下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也可登录“中国药监APP”,查看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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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19 09: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节约了制证发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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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20-10-19 10: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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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20-10-19 13: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睡觉的小面团 发表于 2020-10-19 09:24
挺好的,节约了制证发证的时间

也省事了,以前拿到纸质版的注册证,也还是要扫描成电子版,用于各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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