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9629|回复: 14
收起左侧

药品出厂放行规程与药品上市放行规程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 15:32: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提到药品出厂放行规程与药品上市放行规程。
第三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药品出厂放行规程,明确出厂放行的标准、条件,并对药品质量检验结果、关键生产记录和偏差控制情况进行审核,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符合标准、条件的,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出厂放行。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上市放行规程,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检验结果和放行文件进行审核,经质量受权人签字后方可上市放行。
  中药饮片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方可出厂、销售。


想和大家讨论一下两个问题:
1.企业这两个规程如何建立?
药品出厂放行这个按之前法规未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时,就是上市放行了。目前法规的意思是否是放行设置了层次,第一层,出厂放行(出厂了不代表能上市);第二层,上市放行(前提条件是先要出厂放行)。出厂放行审核过程和检验结果;上市放行是只审核结果(文件审核)(对药品生产企业出厂放行的药品检验结果和放行文件进行审核)?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与药品生产企业相同的,是否必须要建立两个文件?不是必须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9-2 16: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1、一个企业不需要建立二个规程,你要不是持有人,要不是生产企业。或都是同一个企业。如果是分开的,就各建各就可以了。
2、这就是同是一个企业,出厂就是上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20-9-2 16: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0-9-2 16:03
1、一个企业不需要建立二个规程,你要不是持有人,要不是生产企业。或都是同一个企业。如果是分开的,就各 ...

谢谢大侠指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 16: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已阅已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9-2 16: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11 17: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0-10-14 09:14:46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22 10:3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0-9-2 16:03
1、一个企业不需要建立二个规程,你要不是持有人,要不是生产企业。或都是同一个企业。如果是分开的,就各 ...

那如果我既是药品生产企业,同时我还接受了其他持有人的委托生产,这时候应该是要建立两个规程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0-22 16:36:58 | 显示全部楼层
狗的兔的猫 发表于 2020-10-22 10:32
那如果我既是药品生产企业,同时我还接受了其他持有人的委托生产,这时候应该是要建立两个规程吗?

你可以在原先的文件中做规定,如果你是被委托生产,你只是出厂放行。如果是自己作为 持有人生产的产品此时出厂放行就是上市放行就可以,没有必要制定二个规程。因为管理的思想还是一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0-10-23 11: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0-10-22 16:36
你可以在原先的文件中做规定,如果你是被委托生产,你只是出厂放行。如果是自己作为 持有人生产的产品此 ...

好的,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0-11-17 09: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20-9-2 16:03
1、一个企业不需要建立二个规程,你要不是持有人,要不是生产企业。或都是同一个企业。如果是分开的,就各 ...

正解。

这个规定就是,MAH和企业是分开的时候,分别建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2-24 10:04: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孤独的漫游 发表于 2020-11-17 09:39
正解。

这个规定就是,MAH和企业是分开的时候,分别建立。

同一生产企业,是某些产品的MAH,同时接受委托生产,建一个文件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3-2-27 08:07:04 | 显示全部楼层
jxl2015 发表于 2023-2-24 10:04
同一生产企业,是某些产品的MAH,同时接受委托生产,建一个文件就可以?

那肯定得2个都要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2-26 09: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4-2-28 13: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0 17:35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