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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医药暗扣要变明扣 医改办回应称子虚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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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师
发表于 2012-9-20 06: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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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暗扣要变明扣 医改办回应称子虚乌有


据新华日报消息,昨天(9月18日),网上一则消息被热传。该消息称:医改办近期或出台《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医院药品提成将从“暗扣”变“明扣”。这则消息源于某报17日头版的一则新闻,文中说:“记者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国务院医改办近期将出台对药品流通行业变革发展具有指导性的《关于药品流通行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医院药品提成将从‘暗扣’变‘明扣’。”

    该文进一步说:“该消息人士透露,药价虚高的流通环节还应包括医院中的‘流通’——向医生支付30%左右的药品提成费。据透露,《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将‘暗扣’变‘明扣’。‘暗扣’是指药品分销企业给医生个人的提成,‘明扣’则是将暗扣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变成医院与药企之间的讨价还价,医院将这笔收入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此消息一出,立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但据昨天向江苏省医改办核实。江苏省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十分慎重,经与国务院医改办核实后郑重表示:“国务院医改办权威人士说,这个消息子虚乌有!”

    昨在江苏省卫生厅和江苏省医学会得到的消息也都是:“目前尚未听说有该文件的调研与征求意见。”

    中国医药企业家协会顾问、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顾海教授指出:“这是个大笑话。医生的暗扣到底是多少,是个无法统计到的数字。全国大大小小医院的扣率是不一样的,每个厂家每个具体产品,给予不同的扣率。每个医生拿回扣的多少也是根据处方量和药品零售价,这个数据是算不出来的,30%也可能超,也可能还不够。即使这个数据能够统计出来,完全杜绝‘暗扣’,在强大的经济利益惯性下,也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绝对不是哪个政策就能一蹴而就的,更不可能以‘明扣’的形式予以纠正。”

    顾海教授认为,从来没有哪个政策规定、没有哪个部门认定拿回扣是合法的,纪检部门也一直在介入,但还是成为行业潜规则。现在暗扣的手法也是层出不穷,比如和某医生合作搞科研,给你个十几万的研究费,这个如何被界定和查出是回扣?卫生监管部门如何保证“暗扣”变“明扣”后,“暗扣”就能完全杜绝?搞不好还会成为“地上地下”共存的“二度回扣”。

    南京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大医院院长坦言,就目前政策来说,如果撇开招标采购价然后再与药企“二次议价格”是严重的违规行为,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打通政策障碍。

    “现在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医院都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基药的价格几乎被挤干了水分。医生开药回扣问题主要集中在二级以上大医院,这个现象比较普遍。”江苏省内一家三级医院院长介绍说,现在二级以上大医院虽然也实行了招标购药、集中采购,但中标药品价格仍然比较高,同一种品牌的药,零售药店的价格平均要比大医院低出10%-20%,因此药企仍然有给医生回扣的较大空间。

    南京一家药企销售部经理表示,我国医药企业总盘子与美国差别不大,但我国批发流通企业有1.2万多家,而美国只有几十家,不少小型药品流通企业运行成本高效率低,缺乏规模效益。目前药品从生产厂家出来流通到百姓手里,经过多少个环节、加了多少利润搞不清楚。

    他认为,最理想的办法是国家相关部门核实每种药品的成本价,然后分别给药品生产商、批发商、医院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挤掉中间流通环节的水分,这样才能真正让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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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2-9-20 06: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暗扣”变“明扣”,最大的不同只是受益人群不同。以前“暗扣”,只是个别医生获利;现在“明扣”了,则变成了大家获利。这里,不禁想到了这两天在微博上读的一个段子:小金库一个人用叫贪污,一部分人用叫私分公款,全单位人用叫集体福利。现在不就是这样吗?从个别人受益变成全医院享受了,可以堂而皇之纳入绩效考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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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0 08:0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乱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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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0 0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笑,中国的医改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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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2-9-20 09: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改办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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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0 09:5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就是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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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0 12: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合理的利润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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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2-9-29 11: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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