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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20-6-16 12:57 编辑
制药界公众号里看到了一篇对“药典征求意见”的意见的帖子,多年前公司让我拿着收集的意见去盖公章时,我还在纳闷为啥需要公章。
此处转载给大家参考下
不盖公章就不许提批评意见,有这样征求意见的吗?谈谈我与国家药典委某些同仁的分歧所在
作者:周建理(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首席专家)
最近我在网上陆续发文,与国家药典委某些同仁在许多问题上发生分歧。为了使关注这一事情的朋友们了解这一事情的本末,我在此发文说明。
我和国家药典委的第一个分歧是,我给国家药典的修订提出意见要不要盖公章?我个人的理解是给别人提意见还要盖公章,这似乎有一些不合情理。而国家药典委却出台这个莫名其妙的的规定,必须有单位在我提的意见上盖上公章,否则不作数。或者说他们不接受。不盖公章就不接受批评?这与我们党最近在开展的"三大作风"学习精神相去甚远,三大作风之一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前提条件是“广开言路”,代表性的原则就是毛泽东同志在为人民服务上所说的:“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如果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的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当年的李鼎铭先生给毛主席提意见是盖了公章的吗?他也没地方盖啊!有些企业和个人就是认为,国家药典委员会是在给提批评意见的人设置障碍,这明显就是不想叫你批评。这种理解不知道对不对,请国家药典委员会一定要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反正这样去理解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应该是占大多数的。所以,你就是有意见,也不敢找单位给你盖章,因为不能给别人找麻烦。我再说一遍,如果国家药典委员会不把要求批评意见稿上盖公章的理由给大家说清楚,大多数人都会这么理解。我也是这么理解的,因为这很难找到第二个合理的解释。我们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领导听了要盖公章的事,感到可气又可笑,说“请国家药典委员会发来一份盖了公章的公函,写明委托我们对药典中的错误和问题提出批评意见,我们才可以在你的批评意见上盖章”。这一句话实际上是对国家药典委员会在征求意见上设置障碍的不当行为一种莫大的讽刺。国家中药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只能在正式检验的报告上盖上公章,而一般的实验结果不可以盖章。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问题。我是这个单位的首席专家,但也是退休后来的,不算是官员,也没有正式的官员身份。我也必须遵守规定,不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做出格的事。我不知道你们国家药典委员会是不是也可以在你们每一个员工对其他单位批评意见上盖章?或者仅仅因为他是首席专家就一定给他盖章?这是原则问题,我周建理不能坏了这个规矩。所以此前我在给国家药典委员会提意见的时候强调没有单位给我盖章,有不少人就说了你都是首席专家了难道就盖不上章?我在这儿一并回答了这些同仁了:也许我玩一点小花招真的能盖上,但我就是不能这样做,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相信国家药典委的领导同志,能从领导人的身份出发应该能理解我这样做的初衷。
我与国家药典委员会的第二个分歧是:提意见是应该公开的?还是私下的绕着弯弯的?我对于国家药典委员会的这种态度在网上提出了公开的批评,后来他们通过我的朋友们私下给我传话,说是会接受的,并叫我把意见打包给他们发过去。说是公开批评不好,我不明白,我们党的三大作风什么时候说过公开批评不好的?但尊重他们,我也就停止了批评,把部分意见打包发了过去,由于有些意见是想发到网上去讨论的,我也吃不准,想听听大家的意见,结果那边传话过来是,"最好不要把影响面搞得太大了",“要给编写的专家们留一点面子”。我就压下不发了。我感到很奇怪的第一点就是,我们是在就事论事,对药典中的某一个问题或者是错误进行讨论,况且药典上是没有注明哪一个中药是谁写的,绝大多数同仁也不会追究那是谁写的。国家药典是公开发表的,我们的批评不是针对哪个个人,不涉及隐私,干嘛要藏着掖着?绝大多数人所质疑的是国家药典委,是这个部门的领导同志怎样在药典编写中把关的?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传话过来的潜在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我给国家药典委的某几个领导同志留点面子,因为这些错误公开了,最没有面子的是这些人。给我传话的同仁大多数也明白这其中的含义,所以传话给我的时候他们也显得很尴尬。我感到奇怪的第二点是,是我不够资格和他们直接对话还是他们没有胆量和我直接对话?国家药典委中的一些相关的人是认识我的,哪怕手头没有联系方式,随便跟某个微信群里的朋友要一要都可以和我直接联系上。至少大家都不十分生疏,我也不会拒绝。为什么就不能直接对话?为什么非得要绕弯子了?难怪人有人说:自我批评难,批评别人更难。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在有些地方的确给某些人破坏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种畅所欲言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这些年给我们感觉是有些远了?我说的这些,只请国家药典委的领导同志们三思。你们的某些做法,是不是有严重问题的?我和国家药典委员会的第三个分歧点是。他们通过私下的招呼,说是会采纳我的意见的,但事实上新版的中国药典出来以后,错误一就是错误,他们就是一个字都不改。我提出的一堆意见,他们全当成了放屁??不是我说的难听,实在是我这几年工作之余的精力全部放在了这件事上~~~给国家药典一部纠错。我的一片好心,你们国家药典委员会就把它当成了驴肝肺不成?下面我把前一段时间事情经过的时间顺序理一理,好为今天的事发展到这种激烈矛盾冲突的情况,给大家做一个铺垫。我从2018年年中,开始在网上的几个群里,提出了要点在中药性状鉴定上的错误和问题,想通过讨论听到大家的意见,以便使内容更加准确,因为我个人的看法很可能是狭隘的甚至是错误的。这也就是所谓的群策群力。这时招呼来了,叫我不要在网上发了,打包发给他们就行,我照办了,把一部分我认为成熟的意见发给他们希望他们能够给我一点回复,然而没有,石沉大海,连个咕咚声都没听见。在这之后,我生了个大病,去阎王爷那报到过,人家说时辰不到,又给踢回来了。此后我再三考虑,如果阎王爷收了我,那我为国家中药做的这些事儿不就全白做了吗?我好心好意对你药典委提意见,你一句话没有公章就不作数就把我打发了?于是我换了一个话题,不说性状说显微。2019年5月起,把我对药典中中药部分显微鉴别。的质疑,陆陆续续发到了网上,因为这里面也有大量的大大小小问题。心里想,反正不能把它带到阎王爷那去。这件事情我想许多群里的同仁可能都有印象,这一次尽管又有不少人来给我打招呼,说是打个包发给药典委,不要在群里发了。委托人转话时也都说他们不能正式代表哪几个领导来跟我对话。这叫什么话啊!!我的对策是把一部分打了一个包,发了过去,但在群里面该咋发就咋发,我不再上他们的当了。我不知道这些领导们他们懂得不懂得,对我这样一个60多岁老头提出的一些意见,你叫我打包发给你们我就发给你们,即使你不同意,你至少也应该正面的给我表示你收到的我的意见,说一点你们的看法。石沉大海,你们连最起码的做人的礼貌都不懂?我可以告诉大家,直到今天为止,国家药典委的领导同志没有和我连正面联系过,到底他们看到看不到,我也不知道,但当时在网上造成了不小的动静,难道他们就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有人能相信吗?如此对待批评意见和提批评意见的人,我这里我这个六十多岁老头子的一生只遇到了这一次,我真的无语。事情发展到今天,国家新药典印出来了,我也看到了。我的气真是不打一处来,他们根本就没有打算改正错误。连一些最基本的,最明显的错误2020版中国药典还在继续。我举两个例子,其一中药矮地茶的性状问题,我在发给国家药典委的意见中写的清清楚楚,它的叶子是对生而不是药典上写的“互生”。我举了中国植物志描述,并且发了一些,国家标本库的腊叶标本图,这些证据足以说明15版药典的描述是错误的,药典委收到我的意见应该将近两年了,2020版药典出台还是错的。还有一个就是苦参显微中的草酸钙结晶的大小,2015版药典是237微米,咱们中药鉴定老前辈徐国钧先生的书中是23微米,后来国内显微鉴定的专家也给我证实这是有人抄错了。我也给国家药典委提供了我们拍到它草酸钙方晶的图片,一切的证据都表明,2015版药典的确是错了。但2020版药典出来了,还是237微米,只要在原稿上按一下删除键就可以纠正的一个错误,国家药典委的某些人就是坚持错误。我的朋友们说,这些人不想好了?我也真的、真的、真的不明白,这些人他称职吗?我再还要说一下,由于信息上的不沟通,是不是国家药典委的主要负责人也了解这种情况?到底是谁应该为这种错误负责任,我想是不是该到了转呈国家药监局及国家市场总局来调查处理这以重大事故的时候了。我个人认为,这应该是国家药典编写中令人不能容忍的重大事故,2015版药典出现这样的错误应该只是一个小小的笔误,但2020版药典出现还这样的错误,对于国家药典委的某些人来说应该是他们的耻辱!在明知是错误的情况下,坚持错误,我真的不知道当事人是怎么想的。我期待他们能知耻而后勇。这中间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我希望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市场管理总局的领导能够出面过问一下。关于2020版国家药典的这些错误,我将在之后陆续发出来,大家也可以看一看。其实,我在早在2018年和2019年把其中的一些错误已经发到了好几个群里,许多人手头上都保留了。我说的一些过程可能许多人都知道了。最后我要说明的是,我在文中提到的国家药典委员会,只是针对其中的部分领导和具体的某几个当事人,由于得不到正面的沟通,我还真搞不清楚他们是谁?国家药典委里面的大部分领导,专家和同仁都是可以信任的,有些人还是我很好很好的朋友,到底是什么人在中间作梗,堵塞我们基层的的同仁表达自己不同意见的渠道,真的希望有关领导能认真地过问一下。这可不是小事啊。一个已经奔着古稀之年而去的老头,在灯尽油枯之前之前,想为自己一生而奉献的事业多说上几句掏心窝子的话,有错误的地方,欢迎批评。也许会对某几个同仁有所不敬,有冒犯的地方请多多见谅。
请多多见谅。 中药人周建理于庚子年初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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