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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优化药品经营(批发)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浙江省药品监 督管理局决定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药品经营(批发)行政许 可事项开通全程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15 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药品经营(批发) 企业筹建、药品经营(批发)企业验收、《药品经营许可证》(批 发)换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地 址)、《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变更(变更经营范围、地址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注销等 6 个事项,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部门窗口”选择相应事项,点击“在线办理”按提示在线申报 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流程详见附件)。申请开办药 品批发企业的,申请人可同时提交筹建、验收许可申请。4 月 15 日前已受理的事项申请,按原流程办理。
二、自 2020 年 4 月 15 日起,上述行政审批事项均生成电子 证照。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用户中心进行电 子证照的查询、打印。申请人申请办理变更、换证、注销事项时, 需将《药品经营许可证》纸质原件寄回各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 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地办事指南。
三、申请人办理上述 6 个事项,需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用 户体系。申请人如需对 2020 年 4 月 15 日前的历史数据进行查询、 变更的,在首次登录时,应按系统指引进行身份信息的升级绑定。 办理过程中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571-88903258 ;受理大厅咨询电话:0571-88903246;药品流通 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8903356。
特此公告。 浏览器搜索:【CIO在线】获取最新大健康行业合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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