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条款内容】 第九条 企业应当配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者专职检验人员。
【飞检实例】 1.企业质管部人员配备不足,3名人员中1名为管理者代表兼质管部经理,2名为专职化验员。 2.企业品质部人员与生产产品规模不匹配。
【条款解读】 本条款前半句是强调企业需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后半句是强调需具有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 产品的生产和质量保证归根结底要靠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来实现,因此企业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工作人员,应该对相应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进行明确规定,对影响产品质量的相关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和再评价,保证在岗人员符合企业质量管理的需求 条款中明确规定“具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职检验人员”,企业根据自身规模,设立质量检验机构或者检验人员。检验人员根据工作内容不同,可能分为物料检验、半成品过程检验、成品检测、环境监测、辅助生产用气用水检验等。检验人员应当专职,若检验人员为过程检验,隶属于生产部,原则上也不应承担生产环节的任务。
【检查要点】 1.核实是否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相关人员,包括技术、管理、生产及专职检验人员 2.核实企业是否通过岗位制原则、任职要求等相关文件对上述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水平、工作技能、工作经验等进行规定 3.核实检验人员配备是否满足生产全过程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过程产品、环境监测、工艺用水监测、成品检测等要求
【检查方法】 1.查阅组织架构图、部门职责要求、任命书等文件,了解企业是否配备相应工作岗位,是否规定上述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的任职要求,是否制定上述岗位人员考核、评价和再评价制度等 2.抽查企业花名册,确定岗位人员;抽查员工资料,对应岗位要求核查是否相适应,评估人员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生产相适应,是否与企业质量管理需求相匹配 3.查阅检验人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等相关文件,结合相关章节检查结果,评估企业检验人员是否专职,能否胜任本职工作,检验员数量、工作能力是否能满足企业需求 4.现场抽查部门技术、管理、生产、检验等工作人员,了解其是否熟悉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内容,是否能够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实际操作,综合评估其是否能胜任
本文参考《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指南》及国家局飞检缺陷整理所得。
如果对你有所帮助,麻烦点一下↓↓↓的专业认可;
如果有不同看法或者疑惑可以在下方留言区内留言,大家一起交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