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四海钓鱼 于 2019-8-22 09:16 编辑
日前,本人对植物类中药增加农残和重金属测定的公示表示不满的论调一出,顿时引起部分西药拥趸的群情激奋!在此,本人再次重申:首先,本人郑重声明,作为一个农业院校毕业的学生,坚决拥护并热切期望中药的发展,但是对公示中一刀切的做法非常不满!坚持认为应该循序渐进的推进此项事务:原因有以下几点: 1. 应客观的考虑中药均质性问题。 大家都知道,西药一般的批次划分均为最后一次在一个容器混合所产出的产品为一批,这样能保证整批产品是均一一致的;但是中药却是与之有明显区别,中药每一株中药均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来源可能是不同的药农,不同的生长环境,甚至于部分野生中药材要方圆几公里才能收集一批。检验时本来就是抽检,存在一定的偶然性,有些问题就可能不会被发现,本来满足现在已被大规模西化的中药标准已举步维艰,这从每年中药材抽检数以百计的不合格批次就能得到印证,现在再加上农残和重金属,对于中药行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打个比方:一批饮片,从入厂到出厂,完全按照公示的标准取样检验且均符合规定,但使用环节被抽检不合格,这个锅谁背?取样毕竟只是代表一个概率而不能代表全部,总不能全部检验一遍吧?用一个西药拥趸喜爱的数据理论,西药进入人体,在不同的器官药物浓度尚不相同,农药和重金属在植物中也是同理。 2. 应客观的看待重金属和农残最终是否能够进入人体。 对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因为应用不同,进入人体的方式亦有不同。有直接服用的饮片,这一类饮片按公示的标准严格要求无可厚非,但可否采用赋予“一致性评价”类似的标识这样进行单独管理呢?其次就是经提取后制成中成药,现在的提取技术,部分重金属和农残在提取过程中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超临界萃取,絮凝法等)是能去除的,为什么不能给出一定期限,让各公司进行充分的研究而最终在从中成药出厂时进行规范呢?我们的初衷是为了人民身体健康而不是为了制定高大上的最严标准啊!毕竟以人为本才是正途。 西药生产时人为加入诸如甲苯、乙醚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最后再去除都能够容忍,何必为难中药呢? 综上所述,本人从不反对中药安全性的提高,但是希望相关当权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按照自然规律、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办事!
最后,想对那些恨中药不死的西药拥趸们说一句,按照你们追求数据和证据的论调,前段时间报道中爆出在某些化学原料药中存在致癌基因毒素二硝基二甲胺(NDMA)事件后,是不是药典委员会应该在药典二部通则中规定原料药必须不得检出现今已发现的1547种基因毒性杂质啊?退一万步说,不得检出二硝基二甲胺(NDMA)是必须的吧?你们怎么不出来讲数据啊、证据啊?这难道不是“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流氓思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