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310|回复: 24
收起左侧

[日常管理] QC部门内部怎么分组更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4: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常见的QC部门分组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原辅料组、成品组、中间产品组、微生物组;第二种:理化组、微生物组、仪器组;请问各位公司QC部门是怎么分组的,哪种分组方式更有利于提高检验工作效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23 14: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组,专业性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4:2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分合合,合合分分,我公司目前第二种,之前都试过。
有利于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主要问题就是集中检验,这样可以降低检验成本,提高效率。
毕竟原料、中间产品、成品有很多方法都一样的,就可以集中检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4:45: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种,工作统筹安排比较方便,人员利用率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4: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赞同第二组,因为我现在就是这样分的,但是需要部分人员一专多能,可以担任重点工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23 14:58: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是第二种,另外药检所也是这样,这样是因为可以提交效率。
如果人手充足,可以第一种,也是很不错的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5: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们也是第二种,但是我们正在偏向于:理化组(仪器组)、微生物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9-1-23 15: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加钱+计件,其他的怎么分都不积极、不效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3 16: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是第二种,但是考核是一个比较难的事情,人员积极性问题不好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25 10:55: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第二种,专项专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9-1-30 14:39: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也在想这个问题,大家积极发表意见,供参考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9-1-30 14: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规模小的公司用第二种,规模大的用第一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王
发表于 2022-7-21 16: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收藏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2-11-25 15: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化和仪器一组、微生物、半成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1 14: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是 两个分组方法并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11 15: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种,术业有专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31 13: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公司我全部负责

点评

厉害了,全能型人才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31 13: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23-1-31 13: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静姝1 发表于 2023-1-31 13:42
我们公司我全部负责

厉害了,全能型人才啊

点评

本来面试检验员,来了之后从生产到检验,到体系,很多很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31 14:04
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31 14: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31 14: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23-1-31 14: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tanya0906 发表于 2023-1-31 13:43
厉害了,全能型人才啊

本来面试检验员,来了之后从生产到检验,到体系,很多很多

点评

生产、检验还有体系? 你拿几份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31 14: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6-1-2 20:51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