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727|回复: 16
收起左侧

[质量控制QC] 微生物限度和无菌检查培养条件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7 18: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为什么微生物限度的需氧菌总数培养在30-35度,而无菌检查的需氧菌培养在20-25度,两者不都是培养嗜中温细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4 13:2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确定,无菌培养这个温度20-25℃是培养需氧菌吗?个人理解是,硫乙醇培养基在30-35℃下培养的主要是细菌类的,而TSB在20-25℃,主要是培养真菌类的;也就是说需氧菌在无菌这块是分别培养的。至于微生物限度则不是分开培养,而是以细菌培养为主,真菌的最适生长温度是20-25℃,但不是说其他温度就完全不可生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8-12-14 14: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TSA和TSB可以培养出需氧菌和真菌,FTM可以培养出厌氧菌和需氧菌,无菌检查中的TSB放在20-25℃主要是为了检验真菌的。

点评

正解  发表于 2018-12-15 08: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2-8 15:53: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这个问题有意思!坐等回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8 16: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8-12-8 15:53
真的吗?这个问题有意思!坐等回答

怪而不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4 09:0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8-12-8 15:53
真的吗?这个问题有意思!坐等回答

是真的,当时学习的时候也有疑问,至今无人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4 13: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等大神解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4 15:2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培养什么菌,应该结合培养基考虑,而不是单纯从培养温度考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4 16: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喃喃恩恩 发表于 2018-12-14 15:28
培养什么菌,应该结合培养基考虑,而不是单纯从培养温度考虑。

相同培养基,如TSB,在无菌检查法里是20-25度培养,在微生物计数法里是30-35度培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4 16: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发表于 2018-12-14 14:13
TSA和TSB可以培养出需氧菌和真菌,FTM可以培养出厌氧菌和需氧菌,无菌检查中的TSB放在20-25℃主要是为了检 ...

明白 原来如此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4 16: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2015 发表于 2018-12-14 13:25
你确定,无菌培养这个温度20-25℃是培养需氧菌吗?个人理解是,硫乙醇培养基在30-35℃下培养的主要是细菌类 ...

了解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4 21:4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药典2000版无菌和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有关温度规定的商榷》不知道此文对于能否解释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5 11: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9 11:3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似乎已经有正确答案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2-19 15:3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有正确答案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21 23: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老师的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9-22 09:5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