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14|回复: 10
收起左侧

[申报注册] 关于委托生产求助大神?

[复制链接]
回帖奖励 14 金币 回复本帖可获得 2 金币奖励! 每人限 1 次(中奖概率 30%)
药徒
发表于 2018-11-13 17:0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公司最近可能要进行委托生产,受托方具备相同品种的文号。看了委托生产管理规定之后感觉有些疑问,需要大神来解答一下。
1:委托给对方之后,公司应该也可以生产吧,因为本来就是因为产能不足才需要委托。
2:是不是对方必须采用我们的工艺进行生产?因为他也有同个品种,两个公司工艺不可能一样。
3:提交材料里面需要受托方生产的三批药品的检验,这三批是什么时候生产?
4:上报材料至省局后,省局对受托方进行现场检查,他们应该不需要针对这个品种动态生产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13 19:44: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1-13 21: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1.你们当然可以生产
2.按照你们的工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8-11-13 21: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3.头三批
4.可能各个地方不同
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13 22: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可以自行生产,肯定要按你们的工艺啦!要么你就是在制造假药,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8-11-13 22: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2 金币

你这个问题很简单,我来逐个给你回答吧:
1、委托生产有两种情况,一是产能不足二是车间改造,委托出去了,自己当然可以生产。
2、对方必须采用你们的生产工艺,即使你们的任何参数和成品质量都不如他们,也必须坚持你们的生产工艺。
3、三批药检报告是受托方在工艺验证时的三批,送样在受托方所在地药检所检验,必须有三批检验报告书(有些省份不在乎在哪边检测,只要有报告书就可以)。
4、需要进行动态生产,但是不抽样。
省局现场检查重点:物料来源、生产过程、检验、放行、协议(双方各自职责和共同职责)等。

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08: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飞凌大圣 发表于 2018-11-13 22:30
你这个问题很简单,我来逐个给你回答吧:
1、委托生产有两种情况,一是产能不足二是车间改造,委托出去了 ...

那工艺验证批次在获准之后能放行销售吗?这三批相当于批件还没下发

点评

在拿到委托生产批件后,由委托方放行即可销售。 原因很简单:1、按照处方工艺生产了;2、生产车间已经通过GMP认证;3、且经过现场动态核查;4、验证批已经送省所检验合格;5、已经取得委托生产批件。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1-14 10:32
头三批是可以销售的,你是在认证过的车间生产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8-11-14 08:4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8-11-14 08: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lhd000000 发表于 2018-11-13 21:03
3.头三批
4.可能各个地方不同
供参考

验证的三批能放行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14 08:43: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元控 发表于 2018-11-14 08:24
那工艺验证批次在获准之后能放行销售吗?这三批相当于批件还没下发

头三批是可以销售的,你是在认证过的车间生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宗师
发表于 2018-11-14 10:3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次元控 发表于 2018-11-14 08:24
那工艺验证批次在获准之后能放行销售吗?这三批相当于批件还没下发

在拿到委托生产批件后,由委托方放行即可销售。
原因很简单:1、按照处方工艺生产了;2、生产车间已经通过GMP认证;3、且经过现场动态核查;4、验证批已经送省所检验合格;5、已经取得委托生产批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8-11-14 13:2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8 11:13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