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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园轶事] 朋友圈也要做为数据完整性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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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2-12 16: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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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也要做为数据完整性一部分了?
这个是开玩笑。不过在今天药监局发布的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证据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还特意提到了朋友圈作为电子证据。小妖一直认为朋友圈并不是是公开发布平台,但现在看起来既然能作为证据,那么……各位,加人需谨慎,发言请慎重,截图要打码,转发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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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为微博和朋友圈还是不一样的,毕竟微博都可以搜,哪怕不关注也能看到公开信息,所谓关注也无需获得博主首肯,除非博主不允许你关注。朋友圈嘛,先加入当了朋友,还能限制看朋友圈,然后才是朋友圈信息共享,这种传播力看起来很厉害,但和所谓公共自媒体比较,传播方式还是有所差异的,在朋友圈,如果你的朋友不转发、盗图、转播,其实他的朋友并没有看到的可能性,而微博则不同,微博注定了是一个不定向对象的传播方式。这里,我说的是朋友圈,而不是微信群传播。其实微信群传播可以被认为是不定向的传播,因为群里更多的人可能是未确认对象。与其认为朋友圈传播属于公众传播平台,不如认为微信群的不定向传播的可能性更大。当然,这只是个人的看法。
总之,朋友圈,你原本以为仅对自己已经承认为朋友,并且可以传播信息,发布私人信息的平台已经被认为是证据收集渠道之一了。所以请各位谨慎哟,不要随便说话哟,记得微信的基本功能:聊骚、晒娃、拉票。其他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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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6: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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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6: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的基本功能深深地震撼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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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2 17: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疑惑:QQ、微信应该算是私人领域,凭什么看?
就算你有足够的证据怀疑、或能证明我有事儿,进入私人领域,是不是也应该有个“搜查令”?没有,我凭啥让你翻我的私人聊天记录、朋友圈?

点评

赞同此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2-12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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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聊天有风险,发言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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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syuu_ken 发表于 2017-12-12 17:05
我疑惑:QQ、微信应该算是私人领域,凭什么看?
就算你有足够的证据怀疑、或能证明我有事儿,进入私人领域 ...

赞同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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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2 17: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晕,你说的基本功能我都没有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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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7:2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呵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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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朋友圈从来不发与工作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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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26: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微信的基本功能,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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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3 08: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先把楼主今天说的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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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2-13 08: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聊骚~快播~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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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3 08:45:1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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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12-13 11: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时代在发展,科技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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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12-14 15:2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跟查不查私人电脑的问题一样,总之官方认为有必要查,一律都查哈!个人觉得不是空穴来风,估计是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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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9-1-15 09:54: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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