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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完整性] 药品数据管理规范逐条讨论(第一章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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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7-8-31 19: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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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数据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出台了,这是一个即将上升到与GMP同级别的规范,必须引起广大药企的重视,目前是征求意见稿阶段,有什么建议、问题还可以讨论、整理、反馈,所以,在本版块开设讨论帖,希望大家参与逐条讨论,提出建议、见解、意见,本帖请勿灌水及任何无意义的回复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药品数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实施范围和主体】本规范适用于药品研发、生产、流通、上市后监测与评价等产品生命周期中全部活动的数据管理。从事上述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范。

第三条【基本要求】数据管理是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应当贯穿整个数据生命周期。数据管理应当遵守归属至人、清晰可溯、同步记录、原始一致、准确真实的基本要求,确保数据可靠性。

第四条【诚信原则】执行本规范的机构和个人应当坚持诚实守信,倡导公开、透明的质量文化。

讨论:
1、既然上升到与GMP同级别的规范,在总则四条的制定上,与GMP套路基本一致,都在第四条明确强调了诚信原则,我觉得作为一个法规,其实没必要把诚实守信这一条加上,这是一个做药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每个机构和个人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诚实守信并不是说完全不撒谎、不造假,作为人也好,机构也好,完全没撒过谎造过假的似乎太少了,每个法规中都强调诚实守信,好像我们公民多么诚实守信似的。

2、好像首次将“质量文化”这个词提出,什么是质量文化?在以后的GMP检查中,会不会也问到企业,你们的质量文化是什么?就像以前曾经遇到过问及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什么?

3、如果数据造假,应该也算触犯了《药品管理法》,按照目前的行业现状,最常见的编记录问题,也算犯法了,面对如此大面积“犯法”,执法和处罚将如何处理?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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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31 20: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质量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成员在质量方面的共同价值观、信念和行为规范及其表现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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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31 20: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企业质量文化建设的目的是,指引组织成员形成自觉的关注质量的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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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8-31 22: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数据造假,重者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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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8-31 23:5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数据造假的问题还是来源于公司高层,在国内的现状下确实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而解决造假问题应该是从上至下的,否则根本无法实现,高层管理者其主要功能是决策以及营造一个合适的氛围(即“文化”),否则是没有办法改进的。公司文化并不是问出来的,在文件及日常管理过程以及发现的问题中,可以看出一个公司的质量文化的大致情况,但作为一个法律存在是否合适待商榷,如果是指南的话就应该包含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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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在WHO和欧盟都是指南的东西,我们拿过来就变成了规范,其实非常不合适,GMP就是一个例子,这又来一个跟GMP同级别的数据规范,就怕乱上加乱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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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7-9-1 08: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guyue1989 发表于 2017-8-31 23:53
个人觉得数据造假的问题还是来源于公司高层,在国内的现状下确实或多或少都存在这个问题,而解决造假问题应 ...

很多在WHO和欧盟都是指南的东西,我们拿过来就变成了规范,其实非常不合适,GMP就是一个例子,这又来一个跟GMP同级别的数据规范,就怕乱上加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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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9-1 08: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3、如果数据造假,应该也算触犯了《药品管理法》,按照目前的行业现状,最常见的编记录问题,也算犯法了,面对如此大面积“犯法”,执法和处罚将如何处理?

有些事大家都知道,也是在做,但是不能说你编记录就有理了,所以该规定还是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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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9-1 09: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文化、企业文化、质量文化等等要中国主要还是长官文化或老板文化,上面要求怎样,那下面就怎样,如不怎样,你又如何?
但升高到法律层面,如何执行?我没文化,你又如何?

点评

你规定你的,我干我的,两张皮,都是这么来的😄 一切都来的太猛、太突然,编记录没理:普遍都在编,检查员都知道:谁也不多得罪人。工艺核查、一致性评价、数据管理规范。。。这些重拳组合在一起,在相当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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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9-1 17: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3、如果数据造假,应该也算触犯了《药品管理法》,按照目前的行业现状,最常见的编记录问题,也算犯法了,面对如此大面积“犯法”,执法和处罚将如何处理?
这将会对中药企业造成重大的冲击,这是不是为将来的不再进行GMP认证工作打下伏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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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认证形式取消,但GMP检查仍然还在 数据管理规范匆匆出台,有点儿太着急了,遗留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1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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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7-9-1 19: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伊娃瓦力 发表于 2017-9-1 17:28
3、如果数据造假,应该也算触犯了《药品管理法》,按照目前的行业现状,最常见的编记录问题,也算犯法了, ...

GMP认证形式取消,但GMP检查仍然还在
数据管理规范匆匆出台,有点儿太着急了,遗留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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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7-9-1 19:4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旺 发表于 2017-9-1 09:08
公司文化、企业文化、质量文化等等要中国主要还是长官文化或老板文化,上面要求怎样,那下面就怎样,如不怎 ...

你规定你的,我干我的,两张皮,都是这么来的😄
一切都来的太猛、太突然,编记录没理:普遍都在编,检查员都知道:谁也不多得罪人。工艺核查、一致性评价、数据管理规范。。。这些重拳组合在一起,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让造假会越来越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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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9-1 22: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 发表于 2017-9-1 19:37
GMP认证形式取消,但GMP检查仍然还在
数据管理规范匆匆出台,有点儿太着急了,遗留的问题将会越来越多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那还有修订的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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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征求意见稿,应该又修订的可能,但实际上,以往很多次征求意见,也投稿过,没有过任何反馈,甚至不知道有没有收到看到。而且,每次时间都很紧迫,依据什么修订不太清楚 也可以理解:这是发布前的公示,发布应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3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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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7-9-3 07: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伊娃瓦力 发表于 2017-9-1 22:10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那还有修订的可能吗?

理论上征求意见稿,应该又修订的可能,但实际上,以往很多次征求意见,也投稿过,没有过任何反馈,甚至不知道有没有收到看到。而且,每次时间都很紧迫,依据什么修订不太清楚
也可以理解:这是发布前的公示,发布应该也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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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9-4 15: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如订的宽松些,可行性强一点,然后加强执法。现在要求定这么高,没有可行性,所以也就没办法严格执法,定了也白定。不过有一个群体受益很大,不敢多说了,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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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在讲四个最严,但实际上我们从来没严过,所谓的严,更多还是口号上形式上的 其实有一个问题需要思考,数据完整性、可靠性、规范性。。。这些是否应该有必要上升到法规规范层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9-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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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7-9-4 16: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人文化—企业文化—质量文化。有太多的人都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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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7-9-5 00: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入不了门者 发表于 2017-9-4 15:43
还不如订的宽松些,可行性强一点,然后加强执法。现在要求定这么高,没有可行性,所以也就没办法严格执法, ...

虽然一直在讲四个最严,但实际上我们从来没严过,所谓的严,更多还是口号上形式上的
其实有一个问题需要思考,数据完整性、可靠性、规范性。。。这些是否应该有必要上升到法规规范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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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14:33: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ngmanf 于 2017-10-12 15:07 编辑

太直白了,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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