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232|回复: 11
收起左侧

[取/留样] 稳定性样品检测问题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0: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稳定性样品在贮存期间内,标准变更,该用老方法检测还是新方法?
例如:15年药典变更,某品种含量检测方法变更,我9月份的数据用的是10年,12月的数据用15年的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19 10: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稳定性试验过程中,涉及到检测方法改变,稳定性仍按原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若样品有足够的量用来检测方法改变的试验,则应与原稳定性检测的周期同时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改变方法后的检测数据应与原稳定性试验方案的检测数据一起上报。——这是我之前企业的规定。

点评

新老方法同时做当然没有缺憾了,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不一定做得到;假如能在某一个点评估一下新老方法能进行交接就好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6-19 14:0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9 10:5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就是这样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1:2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留样考察用原有的检验方法就可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1: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后续检测新老方法同时检测,这样最保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1:5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仍按原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4: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7-6-19 10:56
在稳定性试验过程中,涉及到检测方法改变,稳定性仍按原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若样品有足够的量用来检测方法 ...

新老方法同时做当然没有缺憾了,但是有时候各种原因不一定做得到;假如能在某一个点评估一下新老方法能进行交接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9 14:2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单位也是按照二楼的方式进行稳定性考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19 15: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优雅的蒲公英 发表于 2017-6-19 11:52
仍按原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

那如果这种产品被市场抽检 药监局肯定是根据按照新方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19 16: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水幽蓝 发表于 2017-6-19 14:26
我们单位也是按照二楼的方式进行稳定性考察的

那如果这种产品被市场抽检 药监局肯定是根据按照新方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19 16: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优雅的蒲公英 发表于 2017-6-19 11:52
仍按原稳定性试验方案执行

那如果这种产品被市场抽检 药监局肯定是根据按照新方法啊,如何解决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20 13: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晓风残杨柳 发表于 2017-6-19 16:00
那如果这种产品被市场抽检 药监局肯定是根据按照新方法啊

这种就需要和相关部门协调了,因为药品被抽检你自己家是知道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23:4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