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61|回复: 4
收起左侧

广东省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6-8 12:41: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序号
违法违规企业名称或行为人姓名
企业地址或违法行为发生地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行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情况
公布期限
涉案产品信息
发布单位
产品名称
商品名
批准文号、许可证
1
卓泽宣
潮阳区谷饶镇六石洋工业区创盛楼(华隆发实验学校旁)
卓泽宣;身份证号码:440582********491X
加工生产假冒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酮康唑软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五年(2017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4日)
复方酮康唑软膏
国药准字H20013319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
陈秀兰
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东湖南新厝六直巷11号
陈秀兰;身份证号码:440524********6945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尚未销售的药品(货值139元)和违法所得400元;2.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2695元。以上二项合计人民币3095元。
两年(2017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17日)
“咳特灵胶囊”、“格列本脲片”、“宁心宝胶囊”、“清热散结片”、“固肠止泻片”、“感冒清胶囊”、“清热解毒口服液”、“莲花峰茶”、“盐酸雷尼替丁胶囊”、“银翘解毒颗粒”、“板蓝根颗粒”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
吴伟深
潮阳区金灶镇潮美村民委员会旁
吴伟深;身份证号码:460029********5817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在售药品(货值262元);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2810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3110元。
两年(2017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
“小柴胡颗粒”、“抗病毒口服液”等药品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
林明高
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玉浦新市场14号
林明高;身份证号码:440524********7478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尚未销售的药品(货值136元)和没收违法所得380元;2、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2580元。以上二项合计人民币2960元。
两年(2017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1日)
“厚朴”、“知母”、“芦根”、“淡竹”等药品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5
李真杰
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四片一民居
李真杰;身份证号码:510525********2253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在售的药品(货值433.5元)2、没收违法所得600元;2、并处违法购进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5167.5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5767.5元。
两年(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
“咳特灵胶囊”、“阿莫西林胶囊”、“藿香正气水”、“甲氧氯普胺片”等药品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
蔡垂玉
潮阳区铜盂镇集星村他母娘边
蔡垂玉;身份证号码:440524********4816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在售的药品(货值563元)2、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3、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12815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14815元。
两年(2017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7日)
“鼻炎康片”、“抗菌消炎胶囊”、“蛇胆川贝琵琶膏”、“通脉颗粒”、“肠炎宁片”等药品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
张少英
潮阳区谷饶镇华光西四区一巷
张少英;身份证号码:440524********4565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货值83元)和违法所得227元;2、并处违法购进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1550元。以上二项合计人民币1777元。
两年(2017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2日)
“999感冒灵颗粒”、“克霉唑乳膏”、“小儿七星茶颗粒”、“急支糖浆”、“派洛松”等药品
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8
蔡炳强
潮阳区铜盂镇集星村中兴中路三巷
蔡炳强;身份证号码:440524********4857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403.5元);2.没收违法所得2100元;3.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12517.5元。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14617.5元。
两年(2017年4月7日至2019年4月6日)
“山楂”、“鸡血藤”、“陈皮”、“芦根”、“银花藤”等药品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9
林松强
汕头市潮阳区西胪镇泉塘村小溪边
林松强;身份证号码:440582********6692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尚存药品(货值194元)和违法所得750元;2、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货值金额四倍的罚款3776元。以上二项合计为人民币4526元。
两年(2017年4月7日至2019年4月6日)
“香砂六君丸”、“复方鱼腥草片”、“生化丸”、“藿香正气合剂”等药品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
曾镜秋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凤上学校路南一横临街铺面
曾镜秋;身份证号码:440582********0431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尚存的药品(货值574元)和违法所得400元;2、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五倍罚款4870元。以上二项合计为人民币5270元。
两年(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
“金果饮咽喉片”、“咳特灵胶囊”、“谷维素片”等药品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
林立辉潮阳区贵屿镇联堤村居委会后面
林立辉;身份证号码:440524********4217
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
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910元);2、没收违法所得850元;3、并处违法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5280元。以上三项合计为人民币6130元。
两年(2017年5月16日至2019年5月15日)
“复方穿心莲片”、“咳特灵片”、“西咪替丁胶囊”、等药品汕头市潮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
王维中
汕头市龙湖区外砂镇新兴西路26号3楼
王维中;身份证号:342422********1480
涉嫌生产销售假药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关于印发加强食品药品犯罪案件移送和办理工作意见的意见》(粤食药监〔2014〕30号的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十年(2017年1月11日至2027年1月10日)
健脾胃A、健脾胃B、急慢性-鼻炎散、护贴、补能量散、降火姜枣汤、排污套餐等40种涉案产品及工具汕头市龙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3
汕头市金平区康乾药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金平区岐山街道宫下4巷9号
张晓英;身份证号码:440508********3943
我局收到省局关于当事人涉嫌证件造假的线索。经查,当事人的质量责任人“黄紫师”的执业药师注册证造假,当事人构成了提供虚假资料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一、处罚款20000元;二、吊销当事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三、将当事人的法人代表张晓英和质量负责人黄紫师列入“黑名单”进行公告。
2017.05.12至2022.05.11
/
/
/
汕头市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
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区太和镇大源村八社新维街28号3栋4楼401
张俊锋;身份证号码:440527********0814
1、当事人(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明知其第九分店的质量负责人(黄碧霞)不能到职,仍然租用其执业药师资格注册证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证。2、当事人(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九分店实际经营者母晓斌被处以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3、当事人(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还于2015年4月22日和2016年4月13日从不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自个的企业购进药品。
《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
1、没收涉案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00元;3、处罚款:20630.00元;4、吊销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中山第九分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5、自行政处罚之日起五年内不受理广东瑞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申请。
2017-3-17至2022-3-16
/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5
中山市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科技园2号厂房第二层A区
张玉龙身份证号码:410221********7115
2015年7月21日至2015年8月27日期间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吗啉脂肪酸盐果腊”。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八十四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1、没收违法生产的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21670.00元;2、没收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3、罚款:206850.00元。
2017-3-17至2019-3-16
“食品添加剂吗啉脂肪酸盐果腊”
/
/
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url=]TOP[/url][url=]打印本页[/url][url=]关闭窗口[/ur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8 13: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出来吓吓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8 13: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吓不到人哦,现在挂证的都知道这些,板子没挨到身上就不怕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7-6-8 15: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也是一种威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8 18: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面子上也挂不住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3 12:0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