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5658|回复: 27
收起左侧

[现场管理] 清场监控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5: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同仁,现场QA需要跟踪清场过程吗?每批生产结束都已经深夜了.大家对于清场过程的检查有对应文件规定吗?大家实际都是怎么做的?怎么做既合理又合情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7-6-1 16:01: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能QA跟踪进行确认的,车间清场完全可以由车间管理人员完成,比如跟班的工段长、车间主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6-1 16:03:48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过程QA还全程监控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6: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QA可以只看关键步骤或抽样,全程要累死个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6: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QA不可能全程的   不然累死了   你只需要看最终结果就好   不行重新清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1 16: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mrcc0804 发表于 2017-6-1 16:09
QA不可能全程的   不然累死了   你只需要看最终结果就好   不行重新清场

最终结果也只能是目测检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6: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终结果确认  中间有时间有精力就多看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全程都跟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6: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监控的,最后只需要看看清场是否合格就行,合格就发合格证,不合格就再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1 18:06: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全程跟踪;会对最终清洁效果进行确认检查(过程佐证记录检查,例如清洁剂使用记录等);出具合格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6-1 18: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QA的含义是什么,质量监督,针对生产过程的质量进行评价,对清场结果的判断,如果是全过程的看着,那么,每个岗位每个人至少需要一个QA。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1 18: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QA只确认结果是否合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6-1 19: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需要,请给人,请给处罚权利,别操作人员自己都知道不干净,还来催检查。清场效果靠QA检查,有暖用,生产自己想要清到什么程度,这都搞不清还搞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6-2 08: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一个做法,如果前面一个批次生产的太晚无法监督清场,就在第二天批次开始前进去检查,只限于目测结果的那种清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 08:26: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跟踪过程,但是结果一定要看,如果车间,请完场之后要连续生产。即使是深夜QA也必须去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7-6-2 08: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全程,下批次生产前合格就可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7-6-2 09: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雨~ 发表于 2017-6-2 08:18
我们有一个做法,如果前面一个批次生产的太晚无法监督清场,就在第二天批次开始前进去检查,只限于目测结果 ...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2 12:3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春秋大梦 发表于 2017-6-1 16:16
最终结果也只能是目测检查了

恩   确实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6-3 11: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公司文件怎么规定了,如果有分小清场和大清场,可以把小清场给车间管理员、大清场QA介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6-4 08: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回答很勇跃,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0 18:42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