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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红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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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领域] 浅析《药师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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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2 11: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中药师看来白考了。还没发挥作用就没了。还得继续靠药师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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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存在药师证吗?如果立法成了话。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12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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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7-5-12 11: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z17446777 发表于 2017-5-12 11:08
职业中药师看来白考了。还没发挥作用就没了。还得继续靠药师证了

还存在药师证吗?如果立法成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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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2 11: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经营只要还归药监管,药师法就在药店行不通,顶多是药师和执业药师都要配,坑死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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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7-5-12 12: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药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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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09: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黎明曙光 发表于 2017-5-12 08:59
有啊,当然有了啊,我是双的

果断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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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09: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战斗的蟋蟀 于 2017-5-13 09:11 编辑

关于药店的管理,能不分开就不分开,一旦跨部门很多事情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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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17: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复杂,好难懂……我来打酱油,我还打算考来着……观望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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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0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楼主好用心,要点解读。
其实西药出身的,就是经过培训,也很难掌握中成药的用药指导,还是各归各位,西药归西药,中药归中药。
自1999年以来,药监局在执业药师方面基本没啥作为,烂泥扶不上墙,还得卫计委来收拾旧山河,支持回归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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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成药,算化药还是中药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1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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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国务院也知道药监局是扶不起的阿斗,就直接指定卫计委牵头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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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第十一条,学历,专业必须有所限制,药师从事的是医疗行为,跟医生一样,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专业背景都能当医生,我化学专业的埋头复习也能考上执业医师资格,就我去坐诊看病是否太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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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不会迁就低学历、非专业人员,药监局就是没底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5-1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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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z17446777 发表于 2017-5-12 11:08
职业中药师看来白考了。还没发挥作用就没了。还得继续靠药师证了

没白考,看看条款,法律不会遗忘你的,毕竟80万人的执业药师群体,遗忘你,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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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2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原浪子 发表于 2017-5-13 20:21
绝对支持第十一条,学历,专业必须有所限制,药师从事的是医疗行为,跟医生一样,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专业背 ...

卫计委不会迁就低学历、非专业人员,药监局就是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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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42:39 | 显示全部楼层
jianai70 发表于 2017-5-12 09:52
此“药师法”只对药品的“使用”环节进行了规定。
有点不切实际,有点全盘否定CFDA主导的“执业药师”。
...

药监主导的执业药师,是何等的乱象?快20年了也不纠正,全盘否定也不亏。
何况本法通篇说的,本质上就是执业药师,但叫法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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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3 2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7-5-12 09:50
这么搞,GMP条款都要改。

改不改,以发布后正式法律为准。
毕竟法律是上位法,GMP还想要执业药师,就必须修改,当然至少三年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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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楼主| 发表于 2017-5-14 08:5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原浪子 发表于 2017-5-13 20:03
哈哈哈,楼主好用心,要点解读。
其实西药出身的,就是经过培训,也很难掌握中成药的用药指导,还是各归各 ...

那,中成药,算化药还是中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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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4 09: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7-5-12 09:03
开个个体药店,10-20万差不多了,找药代赊账

这也行?
现在连锁的太多,也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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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4 11:5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我一考了证,什么都变了,苍天啊,这是不是我的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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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4 14: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有了药师证(卫生),看情况也不用再去考执业药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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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4 20: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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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7-5-15 08: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红茶. 发表于 2017-5-12 09:50
这么搞,GMP条款都要改。

1不仅是GMP要改,GSP也要改,要改的多了......(这个不重要)
2.重要的是没有在使用环节(医院、药店)的执业药师未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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